Re: [請益] 偏遠地區居民應該給予平等待遇嗎
※ 引述《forever56 (56不能亡)》之銘言:
: 對於偏遠地區居民
: 人們常常見到的就是遇到自然災害時
: 常常要花很多的力氣去營救
: 而且為了他們
: 要特別牽水電網路 開路 學校 醫院......等等
: 但如果問為什麼不遷來都市
: 答案常常只是因為老家在那裡
: 當然 每個人都擁有自由選擇居住地區的權利
: 不過在商業化民營化的現代
: 偏遠往往就成為高成本的代名詞
: 以致於如今偏遠地區的經營也就越來越難
: 所以 是否仍然應該追求國民待遇的平等呢???
看下來似乎大家都是以道德或法律觀點出發
但個人認為如果以整體國家經濟發展來看的話是完全合理的
都市狹小擁擠卻富裕,鄉下有豐富自然資源卻貧窮
想像一下台北市以外全是沙漠,一出城就被野獸咬死,誰還住的下台北?
偏遠地區有時當地的自然資源非常可觀,當然也必須確保當地人的權益才有人願意去
過度的發展都市會使的城鄉差距失衡,引發社會問題
而且都市內部環境、治安也會惡化,需要一些人口回到鄉下
台灣其實土地並不大,但城鄉差距卻驚人
連帶影響的也是貧富差距,
貧富差距越大,社會就越不安定
小弟理則板首P,請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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