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利用巫術殺人未成,算不算殺人未遂?

看板ask-why作者 (退役)時間18年前 (2007/11/03 04:0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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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urmathew ()》之銘言: : ※ 引述《jiunkuei (啦啦隊)》之銘言: : : A拿槍指著B 且扣下扳機 : : 不過子彈打偏了 沒傷到B : : A會被判殺人未遂 : : 這樣看起來算是在處罰 A的殺人「意圖」 : 他選擇的這個槍殺B的行為 : 在客觀上是一個無故傷害他人生命的行為 : 而且A也可以預見B死亡的結果 正確說 A有一個意圖,殺害B 而現在開槍這一個行為可以導致人死亡 A在「認知」到開槍確實可以使B死亡之事實後 選擇開槍此行為 遂行其意圖 達成殺害B之目的 我們說他這個行為是道德上不允許 而A除了意圖外 已開始進行殺人之行為 然因不可抗力因素 A未能造成B死亡之事實 法律上稱之為未遂犯 即A已經開始以開槍之行為遂行殺害B之意圖 但未成功 : : C做一個小紙人 寫上B的名字 並用針刺紙人 擺明想殺死B : : B一樣沒事 : : 但C會被判殺人未遂嗎? : 用針刺紙人的行為 : 在客觀上 不是一個殺人的行為 : 不會因為C的意圖是殺人,而使這個行為成為殺人的行為 : 因此,何來的殺人(未遂)? 同樣C心中存在意圖 用小紙人寫人的名字,用針刺紙人此行為,客觀上並不能傷害到B,進而使B死亡 而C對用針刺人的行為中, 假設C認為此行為可有效造成B死亡 然此認知與針刺紙人行為的客觀內涵相悖 因而當其進行此行為時 C確實有致B於死地之意圖 因而選擇針刺紙人遂行其殺人意圖 然此行為之行使 受限於行為的客觀內涵 確實不能造成B之死亡 因而其行為 同樣是不道德的 但刑法上 應該是將其視為意圖犯 因其有明顯之殺人犯意且罪證確鑿(小紙人) 並非殺人未遂 但若是用針刺紙人此一行為 客觀上能造成被害者的死亡 法律上應該就會判其為殺人未遂 -- 個人不是念法律系的 倫理相關問題也尚未研究透徹 灰色部份是牽涉到法律判定的部份 極有可能是錯誤 僅為個人之判斷 正常顏色部份 純屬倫理判斷 若有錯誤 懇請不吝指教批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6.36

11/03 07:00, , 1F
我支持這個看法。
11/03 07:0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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