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撿屍文化--為什麼我們該在這時候談女權
共 27 篇文章

推噓60(62推 2噓 206→)留言27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iens時間10年前 (2014/02/15 22:25),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其實每每看到對於yahoo新聞或FB類似粉絲團下面的留言. 我都覺得很不舒服,覺得嘴可以不用那麼壞. 當一個人被侵犯了. 你卻對他說活該、死好之類的話. 這是一個有同理心的人會做的事嗎?. 如果你要說對這些人就是無法同理,那我也無話可說. 或許有人或說只是網路嘴砲當個酸民,誰會當真?. 但是天知道看
(還有469個字)

推噓7(7推 0噓 5→)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tie (ctie)時間10年前 (2014/02/15 22:46),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跟原文較無關係,. 今天先把受害者設定為「在夜店喝得爛醉如泥的人」. 先不論被害者是否該為自己負責任,我很想問的只有一點,. 就是如果前提設為:「被害者需要為自己被強暴負責任」,. 這個說法是否給予了「加害者法規規範的依據」?. 也就是說,. 如果我認為被害者應該檢討自己為什麼要出沒那些地方然後喝得
(還有724個字)

推噓86(90推 4噓 167→)留言26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jimechan (醬醬)時間10年前 (2014/02/15 23:02),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不如來試試做做是非題是否會比較好釐清這幾篇文想表達的事情!. (O) 在外面喝得爛醉造成別人麻煩十分差勁. (O) 出門在外要懂得保護自己. (O) 強暴事件中的加害者十分可惡需要再教育. (X) 在外面喝得爛醉不省人事十分差勁被強暴根本活該. 許多推文都不否認保護自己的重要性,. 也提到加害者有錯
(還有5602個字)

推噓10(18推 8噓 65→)留言9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oPTT (423731257求解放伊登QAQ)時間10年前 (2014/02/15 23:36),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http://www.ptt.cc/bbs/joke/M.1392000552.A.1E2.html. 1.屁股可能也會痛痛的. 萬一對方有AIDS就可以喊G_G了 好不容易長這麼大何必糟蹋自己呢. 2.如果有財務損失 上班都白上了 QAQ. 3.男的也會怕男的 以為男的就不怕的應該是社會經驗太嫩了
(還有88個字)

推噓12(12推 0噓 100→)留言1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ucifax (虎爺:犬科動物給我滾開)時間10年前 (2014/02/16 00:52),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剛好晃進來. 還沒看前面的文章. 只是單純想問. 當男生也開始注意喝酒容易出事而盡量避免喝酒. 像是男生聚一聚 往往都是幾手幾手啤酒在乾 如果真的要熱鬧的話. 但這情況也因為現在酒駕抓的嚴 罰的重. 所以大家多半都有所節制. 彼此也會互相照應 如果真的有人醉倒 至少有人叫車或是開車送到附近的巷口.
(還有752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