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以生養小孩為目的的合作模式
當父母方面,大家該講的都講了
小孩呢?
退一萬步,如果原po真的有錢請一個18年的生養保母好了
小孩不會發現嗎?幼稚園開始聽別的小孩講到爸爸媽媽的相處情況,自己就不會覺得哪裡奇怪嗎?
連父母曾經相愛但吵架都會被小孩注意到了
一起生活18年的是會成熟長大的人,不是小貓小狗,總會發現端倪的
這樣對小孩的心理狀況沒有影響?
再退一萬步,媽媽根本奧斯卡影后,演到18歲都沒被發現
小孩活到18歲後就完全不用媽媽囉?
想像一下,18歲生日那天,你媽跟你說她生下你是因為爸爸出錢,合約到那天為止,接下來她就不是你媽了,她也不愛你爸,以前都是演的
你可以繼續聯絡當朋友,但她不再負家長的責任,她要去追求自己的人生
這不是少了生命裡的路人甲,是媽媽
普通人18歲遭逢媽媽過世就已經是巨大的痛苦了
現在是18歲發現媽媽從頭到尾都是演的,這個人從來不存在,連一點心靈寄託都沒有
那個小孩沒得心理疾病才怪
花千萬養大一個要長期吃藥甚至會自殺死掉的小孩
好一點只會內耗,糟一點會出去危害社會
就因為原po認為「自己的基因好棒」造成人間苦難又多一樁,實在太天才了
(更不用說這是我退兩萬步得來的結果,原po根本沒錢,也找不到小孩18歲以前不會漏餡的奧斯卡影后簽約)
※ 引述《cockloveswet (片面惠惠國)》之銘言:
: 我的情況是經濟條件完全允許把基因留下去的男性,但我完全不嚮往婚姻關係。
: 我假設有一個同樣排斥婚姻只想生小孩的純合作夥伴,而我會支出從懷孕至小孩成年間費
: 用,以下是的初步構想,
: 前期有兩個方案:
: 1.女方全職帶小孩至小學,期間以女方可接受數字給薪。
: 2.雙方上班期間托嬰,下班後協作,但這部份支出平分。
: 再之後小孩所有開銷都由我負責,女方只需要盡職滿足小孩對母親角色的情感需求就好,
: 其餘在不影響小孩價值觀的前提下女方任何行為我都沒意見。
: 以上有3個前提: 1.我出錢小孩跟我姓 2.我出錢新生兒我要驗DNA 3.小孩成長期間需同
: 居以維持其家庭需求,女方自用品以外開銷由我支出
: 洗衣打掃做飯我的水準遠在一般女性之上,女方自行打理不要額外製造髒亂就好。
: 小孩價值觀成型穩定後逐漸跟他講明一切,待其成年正式拆夥。
: 這種完全以延續基因為目的的合作模式,對女性來說有市場嗎?
: ########
: 反省了一下,我本身不是個優秀的基因提供者,確實用合作角度來命題顯得傲慢。
: 在基因普普通通的前提下,必然不存在理想的合作者,結論是我不夠好。
: 但還是好奇地拋出以下問題:
: 若妳是完全有生育打算的女性,以小孩生存優勢所進行的對價是有吸引力的嗎?
: 在生育發生前,希望有一個具生存優勢的小孩,是不是比希望小孩將來具有生存優勢來得
: 實際?
: 若上兩題對妳是成立的,在完全不必和男方親密接觸的前提下,還有什麼令妳牴觸而且大
: 過一切?
: ########
: 再補充一下,感覺滿多人沒意會清楚。
: A方案是,當7年有薪保母後回頭經營妳自己,但有風險。
: B方案是,繼續經營妳自己,啊既然大家都要顧小孩保母錢就都要出。
: 對人生比較大的影響就是多了個母親身份,犧牲真的有很大嗎?(當然用我的基因的話是
: 夠犧牲啦)
: 再剩下場地跟有的沒的都我出欸。
: 徵求的是本身"也想"生小孩的,哪有什麼幫不幫==
: 雖然早有人點出癥結,我的問題已經算close了,
: 但還是提醒把內容看清楚再爆炸會比較體面啦。
: -----
: Sent from PttX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2.232.219.209 (加拿大)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99468877.A.021.html
推
11/09 09:14,
5月前
, 1F
11/09 09:14, 1F
→
11/09 09:14,
5月前
, 2F
11/09 09:14, 2F
推
11/09 09:25,
5月前
, 3F
11/09 09:25, 3F
推
11/09 09:55,
5月前
, 4F
11/09 09:55, 4F
→
11/09 09:55,
5月前
, 5F
11/09 09:55, 5F
推
11/09 10:07,
5月前
, 6F
11/09 10:07, 6F
→
11/09 10:07,
5月前
, 7F
11/09 10:07, 7F
→
11/09 10:07,
5月前
, 8F
11/09 10:07, 8F
推
11/09 10:35,
5月前
, 9F
11/09 10:35, 9F
→
11/09 10:35,
5月前
, 10F
11/09 10:35, 10F
推
11/09 10:50,
5月前
, 11F
11/09 10:50, 11F
→
11/09 10:50,
5月前
, 12F
11/09 10:50, 12F
→
11/09 10:51,
5月前
, 13F
11/09 10:51, 13F
→
11/09 10:51,
5月前
, 14F
11/09 10:51, 14F
推
11/09 11:16,
5月前
, 15F
11/09 11:16, 15F
→
11/09 19:15,
5月前
, 16F
11/09 19:15, 16F
→
11/09 19:15,
5月前
, 17F
11/09 19:15, 17F
推
11/09 20:13,
5月前
, 18F
11/09 20:13, 18F
→
11/09 20:13,
5月前
, 19F
11/09 20:13, 19F
→
11/09 20:13,
5月前
, 20F
11/09 20:13, 20F
→
11/09 20:13,
5月前
, 21F
11/09 20:13, 21F
→
11/09 20:13,
5月前
, 22F
11/09 20:13, 22F
→
11/09 20:13,
5月前
, 23F
11/09 20:13, 23F
推
11/09 20:50,
5月前
, 24F
11/09 20:50, 24F
推
11/10 09:23,
5月前
, 25F
11/10 09:23, 25F
→
11/10 09:23,
5月前
, 26F
11/10 09:23, 26F
→
11/10 09:23,
5月前
, 27F
11/10 09:23, 27F
→
11/10 09:23,
5月前
, 28F
11/10 09:23, 28F
→
11/10 09:23,
5月前
, 29F
11/10 09:23, 29F
→
11/10 09:23,
5月前
, 30F
11/10 09:23, 30F
→
11/10 09:23,
5月前
, 31F
11/10 09:23, 31F
→
11/10 09:23,
5月前
, 32F
11/10 09:23, 32F
→
11/10 09:23,
5月前
, 33F
11/10 09:23, 33F
→
11/10 09:23,
5月前
, 34F
11/10 09:23, 34F
→
11/10 09:23,
5月前
, 35F
11/10 09:23, 3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