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所謂「不能檢討受害者」根本就是假的吧

看板WomenTalk作者 (123)時間1年前 (2022/08/17 07:11), 1年前編輯推噓1(103)
留言4則, 2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 引述《QBby (Q比先生說別人無知聽者?8)》之銘言: 類比超級錯誤欸 : 「不能檢討受害者」 : 那要看是什麼樣的受害者 : 性侵跟被騙去做詐騙狀況就有所不同 : 以性侵來說 : 有的是自己跟人家走被性侵 : 有的是穿著比較清涼被性侵 : 有的是良家婦女走在路上沒幹嘛就被性侵 : 會說不要檢討性侵受害者是因為以前早期一講到性侵就說「一定是女生不檢點」 : 這種以偏概全刻板印象 以上就是完全以偏概全的印象阿 : 良家婦女就不用說了,完全的被害者 良家婦女得定義是什麼? : 穿著清涼那是個人自主權 本來就是個人自主權阿 台灣是自由民主國家吧 就算穿很少不代表可以被性侵 : 自己跟人家走的就算是現在依然被檢討 : 你都跟人家進屋上人家的床了說你沒意願被性侵 : 那自然而然會被嗆爆 跟人家走 進屋 不代表就能被性侵欸 : 「不要檢討受害者」那要看是怎樣的受害者,就事論事 就算情侶 夫妻 只要女性不想做愛 只要明確拒絕但是又被硬來 那就是性侵阿 婚內性侵其實不少見 但是總有人覺得你都結婚了 當然可以(做) 自我保護雖然重要 但是更重要的不是應該宣導 不要隨便性侵(犯罪)嗎 https://i.imgur.com/2qVkWqv.jpg
https://dq.yam.com/post/876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75.10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60691472.A.92C.html

08/17 08:06, 1年前 , 1F
會想檢討受害者,就像是勞工自己要跟老闆說或是怎麼
08/17 08:06, 1F

08/17 08:06, 1年前 , 2F
不換好一點的公司,永遠都有檢討的地方。
08/17 08:06, 2F
※ 編輯: blessbless (111.83.23.77 臺灣), 08/17/2022 09:30:29

08/17 12:22, 1年前 , 3F
自己涉入危險場域被嘴我覺得合理,就跟自己跟陌生人喝的
08/17 12:22, 3F

08/17 12:22, 1年前 , 4F
爛醉一樣被嘴剛好而已
08/17 12:22,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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