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通過同婚後,台灣會有何轉變?已刪文
※ 引述《wan5389 (oniony)》之銘言:
: 其實有個問題可能大家不太注意,
: 就是中年已婚的同志族群。
: 以前為了世俗眼光不敢讓大家知道性向,
: 在家人的壓力下結婚生子。
: 現在小孩跟配偶另一半年紀都大了。
: 想追求自己的未來幸福的人應該大有人在,
: 如果哪天出櫃了!
: 跟原來配偶離婚,要去跟同性的另一半結婚。
: 請問一下?
: 他的子女要怎麼面對他的另一半,要怎麼相處?
: 之前的配偶
: 要怎麼面對當初結婚的對象是同志?
: 還生了小孩!
: 大多數的人無法接受另一半外遇對象是同志吧!
: 這種家庭的問題,
: 會不會發生嚴重的社會暴力事件呢?
: 這些台灣人真的準備好了嗎?
: 挺同婚的人,
: 是不是只要不發生在自己家庭都會挺!
: 如果發生在自己爸媽身上真的挺的下去嗎?
: 真的會祝福他們嗎?
你這篇根本說反了,就是隱忍硬要勉強繼續假面婚姻,才會出事。
因為人類沒有那麼笨,配偶搞外遇一定會起疑,到最後會發現,只是時間問題而已。
而且假面婚姻之下的小孩也不是笨蛋,小孩即使五歲而已也看得出來爸媽感情不好。
以上重點寫完了,以下文長會寫到私事如不喜請慎入。
我媽婚後自從我五歲去念幼稚園就出去工作,
在職場上認識一個阿姨,那個阿姨會在我媽跟我爸吵架感情不好時,
帶我媽去舞廳跳舞,鼓勵我媽搞外遇,她說她都跟她先生各玩各的。
因為她先生是gay,當初是父母安排相親才結婚,沒想到婚後發現先生不愛女人。
但是為了面子跟長輩(那個年代長輩是會以死相逼的),
不能離婚,所以只好撐著各玩各的。
那位阿姨的外遇對象是混黑道的,所以不只搞外遇,很多亂七八糟的事情也做了。
我媽除了搞外遇以外還跟著那個阿姨做了很多作奸犯科的事,明明白天都是普通上班族。
我媽搞外遇之後,說不幸的婚姻都是各玩各的,常拿那個阿姨的例子對我洗腦。
不但從我小時候刻意虐待我(非過當管教),還利用我搞外遇。
這件事造成我非常深刻的心理創傷,且影響了我的自尊心跟人際關係,
甚至她犧牲了我的權利,例如當我日後遭遇到外界的傷害,她選擇不報警,
因為怕搞外遇被警察發現。台灣有通姦罪。
只因為長輩以死相逼要一個男生不能跟他多年伴侶在一起,
兩個家庭破碎了(說不定還有其他也受影響的家庭),
我長期遭到家暴,甚至因為家暴的影響日後遭受性暴力。
那個阿姨是出身好人家的千金小姐,嫁給不可能愛上她的gay等於一生毀了。
表面上他們的家庭是高社經地位,子女也都很優秀。
但那位阿姨私底下卻淪落到跟黑道在一起作奸犯科。
你說她先生有錯嗎?當然有錯,他不應該隱瞞自己無法愛女人的事實。
如果他父母以死相逼,應該眼睜睜看著父母自殺,對不對?
或是保全父母性命,他自己去自殺,對不對?
或是聽父母的命令,跟女人結婚,逼自己放棄跟知心伴侶的關係。
根據我媽說的,那位先生從頭到尾從婚前到婚後都只有交一個男友。
一直都跟那個男生在一起。
除了他欺騙了異女這件事罪無可赦以外,平常他在社會上有高社經地位,
有穩定且相當高的收入,令人尊敬的社會頭銜,外貌也無話可說。
而且他很專情,他只愛那一個男朋友。
因為他婚後還是繼續跟男友在一起,所以他不用面臨精神崩潰的痛苦。
可是其他同志呢?
大多數同志是不會用這個方法欺騙異性戀的。
那些同志的下場你知道是怎樣嗎?
因為他們堅決不聽父母的話跟異性戀結婚,
所以有的人被毒打、被叫到祖先牌位面前被逼下跪,被完全斷絕關係。
被長期情緒勒索(父母放大絕會威脅要自殺),
其中有些人遭受的虐待太殘酷,因此他們必須要去精神科報到。
當我們要勉強一個人不要當他自己,等於是抹殺他的存在,這是一種精神暴力。
長期下來如果他逃不了,他的精神會崩潰,這類型是寧可傷害自己也不傷人的,
所以這些人是去精神科報到。
不然就是只能傷害無辜的人,想辦法犧牲別人來活下去。
例如那些欺騙異性戀的同志。
因為他們想繼續被父母愛,想要繼續能夠愛人跟被愛,
想要繼續努力過生活,努力讀書努力工作,想要好好過日子。
那些去精神科看醫生的同志,平常都非常努力過日子,但是病況很難好轉。
因為他們的父母不願意改變,把他們當成妖怪毒蛇猛獸,
或當成不願意為了父母改變性向的不孝子。
法律承認同志婚姻有什麼意義?
起碼讓那些還處在無知狀態的父母了解,國家認證他們的子女是正常人,
所以生出同志子女的父母們不用崩潰了,可以大方承認孩子就是這樣。
這可以解除掉多少人的痛苦你知道嗎?
保守估計同志的人數100人之中就有一個。
只要這些人都能活得開心快樂活出自己,避免更多破碎家庭的產生,
可以減少多少社會問題,可以讓其他周邊的人也避免被波及影響。
可以讓好多根本不需要看醫生的人不用再去看病了。
事實上精神科醫生根本無法醫治「你的父母因為無知所以不愛你」這種病。
他們只能開藥或是轉介諮商,讓這些病患症狀稍微紓解。
但是無法治根,除非當事人自己轉念。
如果是平常壞透的父母,要轉念可能沒那麼困難,
問題就是大多數遇到這種事的同志,他們的父母不是什麼大奸大惡的壞蛋。
除了反對子女的性傾向以外,平常都是認份守法努力工作生活養大孩子的好父母。
單純就是因為無知所以反對。
荷蘭2001年就通過同性婚姻法案,只是因為生在台灣,晚了18年,
這18年之間多少人自殺、看精神科,被迫與父母斷絕關係。
他們做錯了什麼?從幾百年前開始必須這樣被親生父母糟蹋?被整個社會歧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69.125.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58318860.A.FB8.html
推
05/20 10:29,
5年前
, 1F
05/20 10:29, 1F
推
05/20 10:33,
5年前
, 2F
05/20 10:33, 2F
推
05/20 10:47,
5年前
, 3F
05/20 10:47, 3F
→
05/20 11:19,
5年前
, 4F
05/20 11:19, 4F
推
05/20 11:23,
5年前
, 5F
05/20 11:23, 5F
推
05/20 11:25,
5年前
, 6F
05/20 11:25, 6F
→
05/20 11:25,
5年前
, 7F
05/20 11:25, 7F
推
05/20 11:45,
5年前
, 8F
05/20 11:45, 8F
推
05/20 11:46,
5年前
, 9F
05/20 11:46, 9F
推
05/20 12:30,
5年前
, 10F
05/20 12:30, 10F
→
05/20 12:30,
5年前
, 11F
05/20 12:30, 11F
推
05/20 12:35,
5年前
, 12F
05/20 12:35, 12F
推
05/20 13:30,
5年前
, 13F
05/20 13:30, 13F
→
05/20 13:30,
5年前
, 14F
05/20 13:30, 14F
推
05/20 13:48,
5年前
, 15F
05/20 13:48, 15F
推
05/20 14:06,
5年前
, 16F
05/20 14:06, 16F
推
05/20 14:08,
5年前
, 17F
05/20 14:08, 17F
推
05/20 14:09,
5年前
, 18F
05/20 14:09, 18F
推
05/20 15:19,
5年前
, 19F
05/20 15:19, 19F
推
05/20 15:23,
5年前
, 20F
05/20 15:23, 20F
推
05/20 17:10,
5年前
, 21F
05/20 17:10, 21F
推
05/20 18:07,
5年前
, 22F
05/20 18:07, 22F
→
05/20 23:34,
5年前
, 23F
05/20 23:34, 23F
→
05/20 23:36,
5年前
, 24F
05/20 23:36, 24F
→
05/20 23:36,
5年前
, 25F
05/20 23:36, 25F
推
05/21 02:14,
5年前
, 26F
05/21 02:14, 2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