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要女生保護好自己哪裡不合理?
類似的話題好像不久就要討論一次,大概爬完文之後,想從一個比較沒有被提過的角度來
切入
有沒有義務要規避風險,要怎麼保護自己,這個都有很多文章討論過了,但是我一直很好
奇一點
為什麼都沒有人考慮過在「保護自己、規避風險」時付出的代價呢?
嘛,先來舉個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例子好了
去年差不多也是這個時候,我在宿舍寫報告到半夜,覺得差不多該睡了就拿起遙控器想開
冷氣,這才突然發現……
喵的,遙控器的電池沒電了
當時宿舍只剩我一個人,而且沒有備用電池了,該怎麼辦呢?我可以選擇放棄開冷氣,就
這樣等到白天,或者是趕快出去買電池。但是那時候是半夜,也就是說,我如果選擇自己
出去買,就是在做有些版友口中「風險很高,不保護自己」的事。
最後怎麼樣?我出了門,騎著腳踏車到附近的便利商店買了電池 (沿途根本沒遇上半個人
,執班店員也很正常),回家裝上遙控器,打開冷氣然後洗洗睡了,OVER
很無聊對吧?在座的版友無論性別大概也有類似的生活經驗,但是如果,我在這趟出去買
電池的路上,遭到了性侵或搶劫的話,那麼一定可以在本版或隔壁看到「這麼晚了還出門
,不懂得保護自己BLABLA」之類的推文。
不懂得保護自己嗎?可是在那個當下,我選擇「保護自己」的結果就是必須要忍受一個晚
上沒有冷氣。沒有冷氣會死嗎?一個晚上不吹是會怎樣?一定會有人這樣說。於是,我被
性侵、搶劫的責任,就有一部分落到了「因為我貪圖享受,不願忍耐」上。
我覺得這就是這種「要求規避風險,保護自己是義務」的想法最可怕的地方。要保護自己
?嗯,是要保護自己沒錯,但是要保護到什麼程度才算夠呢?應該要為了保護自己付出多
少代價呢?實際上,無論做到什麼程度,都沒有辦法百分之百的保證自己絕對不會受到傷
害,而且也不是每個人都能負擔這些代價。沿用上面的例子,如果我決定忍耐的話,可能
會因為沒有冷氣而睡不好,第二天精神不濟,於是在騎車的時候發生意外。世事難料,人
不可能知道每一個決定最終會帶來的每種結果。
現在我偶爾會想,如果當時我真的被性侵或搶劫了,那該怎麼辦?最後能得出的結論也只
有,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啊!該報警報警,該驗傷驗傷,該上法院上法院呀!不然還能怎麼
辦?我會後悔,覺得自己不應該晚上出去買電池嗎?或許吧,但是那終究是沒有發生的事
情,所以現在的我也不可能知道。能確定的只有,在那個當下我就是做了那樣的選擇,而
做選擇是我的自由,沒有對錯,沒有好壞,就只是自由。
所以,到底對這種「保護自己」的問題該怎麼做?我認為,自己認真的思考,自己決定就
好了。從各種自己或他人的經驗來判斷怎麼樣才能遠離危險,怎麼樣才能有效率的保護自
己,都很好。但是面對已經受害的人,我認為去指責他們「你就是哪裡做得不夠好,才會
遇到這種事BLABLA」,或者「你應該BLABLA來保護自己才對!」都是沒有意義的事情。請
(無條件的)相信每一個人都已經在能做到的範圍之內保護自己了。或許有些地方以結果來
看,只要他多付出一點,多忍耐一點,就能避免受害,但是他終究已經為自己努力過了。
受害的結果,當然是加害者造成的。
順便一提,大部分的女性其實都還是會「保護自己」的,當然程度如前面所言依照每位女
性能夠且願意付出的程度而有所不同。而保護自己的方法之一,是對所有的男性都一概先
視為「危險物品」。所以如果你覺得經常莫名其妙被當成壞人來看的話,其實正代表著某
些人大力推廣的「保護自己是義務」正在受到行動支持呢!
腦子裡想了很多,實際上寫出來還是亂七八糟,而且很多沒傳達出來,就一邊想一邊慢慢
補吧_(: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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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知道有人會問這個問題,原PO長太醜沒工具人哭哭Q_Q
好啦認真回,半夜和不一定熟的異性朋友單獨見面也不一定比較安全,就算是有工具人的
可能也會選擇自己出去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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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保護自己的作用囉 (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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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 (無論性別)應該有權力喜歡夜店的環境或是喝醉的感覺?
雖然我自己不喜歡,但是可以理解有些人喜歡,既然他喜歡那就有權力讓自己處於那樣的
環境中。即使這樣可能會讓他的安全與財產比較容易受侵犯,也不代表其他人有權力因此
去侵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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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得沒錯,目前人生ONLINE這爛遊戲仍然沒有一套可靠的攻略能夠保證你照著做就會永
遠平安健康,拿著不一定適合的過時攻略要求別人照做也是沒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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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當然不是只有0和100,問題是,到底要做到多少才夠呢?60?80?還是90?
世界上不是只有一個男生和一個女生,也許這個女生把男生當成了一個人,一個可以信賴
的對象,而不是一根GG。
而你是認為男生就只是一根GG?有些GG好像也這樣認為。所以現在就變成女性必須抱持著
「雖然我想把你當成人,但也必須做好你可能會突然變成一根GG的準備,所以隨時都必須
帶著警覺」的決心,才能和男性交往。不知道你感覺如何,但我覺得……挺悲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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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因為他就是喜歡夜店的環境或是喝醉的感覺。不XX不XX是要忍受啥?其實可以造出無
現多個句子,舉例,你不上PTT不玩手遊是要忍受啥?無聊嗎?
啊就真的無聊,不想忍受不行嗎?
萬分之一的機率沒人會怪罪,那麼機率要多高才能怪罪?百分之一?千分之一?是誰來決
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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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下,在文章裡從來沒有說過事情發生的地方是在台北唷!甚至也沒有說是在台灣,知
道了這個訊息,你要調整「會不會被責怪」的判斷嗎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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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一派的說法我是真的不反對,覺得過時,沒什麼用,借用之前一位版友的比喻,老
師說90%的題目在四到六章,你拚命念第十章,但是真的不反對
就是在被「過度反應」的時候體認到這就是你想造成的結果,不要雙重標準或要求差別待
遇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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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WALLOW0716 (111.242.114.227), 06/09/2017 22: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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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3 之 47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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