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要女生保護好自己哪裡不合理?

看板WomenTalk作者 (東尼)時間7年前 (2017/06/07 18:39), 編輯推噓4(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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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IA3336 (影薄)》之銘言: : 首先,我覺得「要女生保護好自己」這件事本身沒有什麼不合理, : 提醒人要保護好自己(男/女皆是)是很合理的。 : 問題在於所謂的「檢討受害者」這個部份。 : 有些人說「提醒、宣導觀念也是在檢討被害者嗎?」 : 這部份我個人認為有幾種情況的劃分: : 1.狀況未發生「之前」的宣導。 : 2.狀況發生「之後」,提醒其他人的宣導。 : --------------------------------------------- : 3.狀況發生後,在受害者面前/對受害者的「關心/提醒/檢討」。 : : 主要會有爭議的是3. : 3.許多言論只有一線之隔,給受害者的感受就會非常不同。 : 3.的情況,我覺得在受害者面前提,以目前社會風氣說出的話對於受害者而言, : 時常是再一次的傷害。 : =============================================== 文長, 恕刪. 其實較常見的狀況應該是第三種. A父母對於B提出譴責的同時, 也管教了自己的孩子怎麼這麼不小心. 同時教育了 1. 打人的問題錯在B, 及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2. 應該要保護自己,注意安全. 如果是狀況二, 就有可能教育出風險意識較低的孩子. 或是嚴重點的, 媽寶, 爸寶. 當然狀況一在於"打人"這件事的責任歸屬沒有和孩子交代清楚. 以PTT上來說, 當一個受害事件PO上來. 有人心疼, 有人安慰, 有人檢討, 有人"檢討"檢討的這個行為, 有人斥責加害者. 其實聲音算是很全面. 在討論"檢討"的時候, 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將 風險和犯罪責任切開, 因為那完全是兩回事. 說被害人有該注意的風險問題, 不等於犯罪行為是受害者的錯. 狀況一的問題在於沒有交代清楚, 而不是檢討本身是有問題的. 解決方法應該是針對缺陷的部分作改進, 而不是將結果導向責怪孩子不小心就是全然的錯誤. -------------------------- 以原PO說的狀況一. 可能造成的四個結果. 1. 為什麼我知道B是潛在風險, 卻自己不小心? 2. 為什麼我要路過他的座位, 不繞道? 3. 都是我的錯,是我不應該. 4. 經過這樣的情況後,再有類似情況不敢求助. 其中第三點上面說明了. 1,2,4點的概念類似, 這裡有個重點 : 就是為什麼已經發生過一次了(或都明知風險了), 結果自己"又"將自己暴露於風險中, 而在暴露於風險的條件下遭遇了傷害. 再有類似情況(被打)有兩個狀況. 甲.已經繞路走,小心提防了, 但還是被打, 乙.都發生過了,結果還是要忽略風險不管,結果又被打. 這兩者給人的感受度是完全不同的. 雖然打人這件事都是B的錯, A完全不需為了打人這個行為承擔責任. 但是同樣被打的這件事, A處於 狀況甲或狀況乙給人感受就是不一樣. 當然被打的人自己也知道這兩種狀況的差異性, 那麼問題就出來了, 難道甲乙兩種狀況 給你的感受是相同的? 我相信對大多數人來說都是不同的. 而檢討的正是這份不同 這是不可能被無視的. 當然為了避免在受害者面前當面揭露這份不同而可能造成的影響, 或許有些人會刻意避開, 或是用關懷,包容的方式從其他角度切入. 這樣也很好啊, 只是事實就是事實, 不管你面不面對,這份不同都是存在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90.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96831995.A.E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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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理性的探討 但這邊的板風是病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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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理性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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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來了,前面提出"穿多一點"並不等於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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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在戰的完全是宣導方自以為穿多就能防止,而事實上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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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如此。保護自身安全誰不知道?從來沒人否定安全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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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你宣導的內容有用?還是只是自己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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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方只要提出,穿著和被性侵是有很大關係的資料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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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服別人啦,提得出來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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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重點不在多穿有沒有用,而是在繞路的條件下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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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 所以樓上,如果是“繞路”你就認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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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怎麼繞路啊!有些人天性就溫良恭儉讓看起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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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手,你要說會第二次第三次就是你溫良恭儉讓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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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的回文,補足了我沒有提出的部份。甲乙兩方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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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理解這份不同,乙的可能性確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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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文章主要說的是:「甲情況下,希望那些事不關己而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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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酸語,或白目當幽默的發言在說出口前能再多想想,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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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利刃,其二度傷害的影響是很大的。」而如果受害者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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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還是執意不改、不提防,那是玩火,有可能自焚的,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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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事實,若是這情況,確實是該檢討的,我想傳達的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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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所有受害者都該被檢討,請適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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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這邊想將本篇的連結放在我那篇文末,以做為相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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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連結,便於閱讀,這邊詢問您是否同意,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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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分析很好,也說明了為什麼有些人一開始為什麼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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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確定是繞路,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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