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教育工作者與未滿18歲學生發生性行為應強制定罪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作者 (有就好)時間7年前 (2017/05/03 06:36), 編輯推噓6(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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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fferm (慢靈魂)》之銘言: : 朋友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發起了提案 : 主張教育工作者與未滿18歲學生發生性關係應該強制定罪 : 需要5000個附議以進行後續的討論 : 歡迎大家多多附議及轉發 : 也歡迎法律高手們在意見欄中補充不足的地方 : 希望未來可以有效遏制狼師犯案! : 提案網址: : https://goo.gl/pbl3wH 大家好 我是有就好 謝謝大家的討論 看完大家的意見後 我想要提一個重點以其拋出三個問題 重點 這是一個"連署",目的是希望政府能夠注意這個問題,提出防範狼師的辦法, 並不是"連署"通過法律就一定要這樣定,"連署"只是讓法務部回應,看他們要怎麼處理 我承認我不是法律專業,用字沒有辦法那麼精準,這部份是我的不足 有法律專業人要重新發起一個比較專業的"連署"嗎? 有板友覺得這只是個個案,不應該針對這件事提出辦法, 根據台灣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接獲的通報,台灣去年有約8100人遭受性侵害,其中逾 80%受害人都是女性。受害人為18歲以下的女生大概佔一半。數據顯示,其中82名受害 人,與加害人有師生關係。 這個是有通報的案例,數字是高是低,版友們自由心證 (資料來源:台灣文壇新星年少被「誘姦」林奕含自殺反映了什麼? BBC中文網 蔡曉穎) 看完大家的討論 我想拋三個問題讓這個議題繼續 問題1:我想請問反對的板友們,能不能請你們提出其它防止狼師的辦法? 像是有版友認為要加強性教育,那可以怎麼做? 有甚麼具體的辦法? 或是也可以提個防範辦法的連署? 問題2: 關於教育工作者的定義問題 這個部分可以請法律專業人帶個討論嗎? 可以怎麼規範從事教育服務業的人? 或者分享其他國家的做法? (目前有看到美國, 還有別的國家嗎?) 問題3:這個"連署"的重點是"發生性關係", 但有蠻多版友提到"師生戀" 我想請問大家對於師生戀的看法?是覺得贊成? 反對? 或者有其他意見? (在此將"師生戀"定義為現職(補習班)老師與自己正在教導的國高中生產生的戀情, 大學生已成年不列入討論)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 不管你認不認同 我的目的就是希望政府能正視這件事情 不要在有下一個房思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61.2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93764570.A.98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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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0受侵害,82人有師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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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有99%左右的人不是師生關係,我理解應該沒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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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性侵問題 根本不用修法就有可以起訴的法律依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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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附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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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補習班老師掛名其他職位,你要如何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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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教學未必一定是掛名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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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育幼院的部分 (嘆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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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脫罪就說自己只是班主任、助教,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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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補習班老師到底有沒有一個法規去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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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還好,一提才發現竟然只針對1%的法,只針對1%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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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不行,但現行教師法就規範的很嚴格了,甚至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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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的高中生也適用,反而比起16歲合意性交更嚴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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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針對教師根本規範不到補習班老師,這個連署從頭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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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就是打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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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知道你拿那個數據還在堅持 規範老師是啥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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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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