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上任一個月民進黨就開始爆走了...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作者 (ゴミ丼吃屎)時間8年前 (2016/06/20 11:07), 8年前編輯推噓1(6518)
留言29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6 (看更多)
: g9xuggf: 改了什??? 要寫清楚才好討論 06/19 23:57 : : 最新的 居然還要推勞資合意可連上12天班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6339415.A.EE4.html : : 真的是跌破人眼鏡 其它的不敢說, 這一條對某些人來說反而是惡法。 之前在某客服接電話, 公司蠻照規矩來的, 但是為了給員工方便, 只要該時段有人來接電話, 同一部門你愛怎麼調班換班丟班接班都隨你。 你高興一個月上個30天班, 還是一個月休個30天下個月再來, 只要你有本事喬得到都ok。 結果就有人去檢舉。 這下好了, 家裡比較困難的想多賺的不能接班, 想多休的自然也丟不了班。 通通照規矩來,結果大家一起不方便, 公司有差嗎?不用換來調去的搞不好輕鬆更多。 (一百個人在換班跟調班還是很亂的) 當然我也知道有些慣老闆會去脅迫員工上滿12天, 但是,用法去規定這個就是壓迫到另一群人而已。 要說為啥當時公司給方便還會有人還要去檢舉? 就,人緣不太好換不到班啊,我的觀察啦。 -- ╱ ╱ ╱╱ 那夜的故事…… 就存在這個不知名的流星中…… 只屬於妳跟我的……Memor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251.1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66392054.A.8A7.html

06/20 11:15, , 1F
特例比通例
06/20 11:15, 1F
你的特例是另一群人的通例。

06/20 11:19, , 2F
好笑的邏輯 像早期慣老闆不幫員工保險 還說替對方省
06/20 11:19, 2F

06/20 11:19, , 3F
下自付額
06/20 11:19, 3F
公司人力安排足夠,沒凹人加班, 該給休給加班的也都照規矩來,慣在哪?

06/20 11:45, , 4F
你有上個連續兩個禮拜勞方「被同意」延長工時的班嗎?
06/20 11:45, 4F

06/20 11:45, , 5F
資方還會得意洋洋跟你說月休四天合法哦~遇國定假日也
06/20 11:45, 5F

06/20 11:46, , 6F
沒在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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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11:48, , 7F
前同事家裡有事要回南部,他的班表就變成1~4休,接著排
06/20 11:48, 7F

06/20 11:48, , 8F
班排到月底不準休
06/20 11:48, 8F

06/20 11:49, , 9F
慣老闆只會說誰叫你們服務業,你不這樣排同事就要「被
06/20 11:49, 9F

06/20 11:49, , 10F
加班」來補你的缺
06/20 11:49, 10F

06/20 11:54, , 11F
對某些人來說 禁止重婚也是限制婚姻自由的惡法 Q_Q
06/20 11:54, 11F

06/20 11:55, , 12F
禁止重婚也是壓迫另一批人 不要鬧了好爆~
06/20 11:55, 12F

06/20 11:56, , 13F
要休假就請假 要多賺就多加班 這樣不是很簡單?
06/20 11:56, 13F
每個月/年事假病假均有額度上限, 想加班也受到工時限制, 照規矩來就是這樣, 不是你想加多少就加多少的。 再說當時這間公司的玩法, 用調班丟班接班的不扣全勤, 但請假扣全勤。

06/20 11:56, , 14F
家裡比較困難想給別人當小妾都不行耶
06/20 11:56, 14F

06/20 12:00, , 15F
你舉一個月工作30天的例子就違法了還有什麼好說的
06/20 12:00, 15F

06/20 12:03, , 16F
肥宅我缺錢..在家也是吹冷氣浪費錢 我很感謝公司給我加班
06/20 12:03, 16F
說實在的,當時在公司的確有不少人因為這個理由來接班, 還有人直接睡在公司提供的寢室吹冷氣, 甚至有人帶東西來洗澡、煮飯..

06/20 12:13, , 17F
哈哈免洗客服哈哈
06/20 12:13, 17F

06/20 12:29, , 18F
是慣老板多呢?還是守法老板多呢?
06/20 12:29, 18F
勞基法的問題個人覺得是執行強度跟懲罰力道的問題, 你不管怎樣訂法, 不抓不罰還是縱容那些慣老闆。

06/20 13:05, , 19F
執行強度不夠是一回事 開勞資合意這個後門讓資方脫
06/20 13:05, 19F

06/20 13:05, , 20F
身又是一回事 更別說「檢舉的人是人緣不好換不到班」
06/20 13:05, 20F

06/20 13:05, , 21F
這種說法 果然勞工自己互打就夠了
06/20 13:05, 21F
保護員工權益是一回事,但限制他人自由又是另一回事.. 極端點的為了避免隨機殺人, 限制大家不準出門? 依你的說法那些想多賺的只剩一條路, 多學一個技能去兼其它職。 ※ 編輯: libraayu (114.32.109.103), 06/20/2016 13:16:25

06/20 14:20, , 22F
我們也是被這條害到的,因為輪班變成要數假,六天就要強
06/20 14:20, 22F

06/20 14:20, , 23F
迫休,根本不能休自己想休的
06/20 14:20, 23F

06/20 16:08, , 24F
資動部部長說以他了解大多數老闆都很守規矩哦哈哈。
06/20 16:08, 24F

06/20 20:34, , 25F
知道你的邏輯,但是政府也有義務阻止國民如此不照顧自己
06/20 20:34, 25F

06/20 20:35, , 26F
你們公司是好公司,但政府一樣不鼓勵民眾為了賺錢操壞身體。
06/20 20:35, 26F

06/20 20:36, , 27F
這種限制自由的方式,「在統計上」可以「有效」節省醫療資源
06/20 20:36, 27F

06/21 05:20, , 28F
所以是認為惡法的多還是認為沒問題的多?如果覺得這樣反
06/21 05:20, 28F

06/21 05:20, , 29F
而不好,那就督促立委再訂子法另外規定啊
06/21 05:20,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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