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男女版被噓爆的那篇
我覺得你搞錯方向了。
今天是女方的立場上來詢問,
回應的時候當然是以這樣的角度去思考。
女方若是連試也不願意試,直接拒絕,
這樣的情況下男方還有什麼好說的?
是我的話當然不要娶這樣的老婆。
假設今天是男方的立場,
他則是要思考自己是不是把老婆的支援視為太理所當然,
老婆沒有"義務"去幫他照顧爸媽,而是出於對他的感情,
所以他只能把這樣的事情當做"值得感謝的事情"。
一邊心甘情願對對方好,另一邊懂得珍惜這樣的付出,
才有辦法繼續下去吧。
這兩種不同的心態要分開講。
※ 引述《generally (天上的星辰)》之銘言:
: 不要把照顧病人講得那麼簡單
: 什麼分擔照顧啊,你意思就是女方要一起照顧啊
: 照顧病人很累的好嗎
: 我媽光是照顧外婆就很累了
: 之前阿公重病時是由我的叔叔在照顧(只有他單身)
: 但是照顧不到多久他就打電話來求救說無法照顧了
: 因老人家脾氣大愛亂罵人(推測生病不舒服情緒變差)
: 最後召集所有阿公的子女結論就是送安養中心
: 看一下照顧病人壓力有多大的新聞吧:
: http://ppt.cc/Jc0f
: http://tw.myblog.yahoo.com/love27310/article?mid=34850
: 不要像BG那篇把照顧責任推給女方的弟弟就沒事了
: 據我身邊親人的經驗,都是女兒在照顧,而兒子根本很少來看
: 所以女方有弟弟不代表就可以不用照顧父母
: 外婆有生兩個兒子,結果最後還不是我媽在照顧
: 對了,外婆需要每週都去醫院看病,都是我媽帶他去的
: 我問我媽怎麼不請爸爸開車載你去比較快呢???(因媽媽不會開車,都是走路去)
: 我媽是怎麼回答我的,她說:因為外婆又不是爸爸的親媽媽,當然不能麻煩他啊
: 以鄉民的理論:你媽就是我媽???
: 根本就是PI
: 不需要美化人性了,根本很少有人會把對方父母視為自己的親生父母
: 不要要求別人,先要求自己吧,願意為岳父岳母把屎把尿嗎
: 再來跟我提分擔照護啦
: 什麼愛之類就不需要扯進來了啦
: 你是小說看太多還是不知道現實是殘酷的??
: 愛是會磨損的,尤其是在柴米油鹽醬醋茶的婚姻生活中
你文章好像都不看清楚,
從頭到尾都沒在講要把對方父母視為自己的親生父母,
而是出於對自己伴侶的感情,愛烏及屋地對待他的家人,
要求別人去愛自己的爸媽這個太強人所難了。
(男方講出這樣的話也真的是會令人無言,所以在這方面他也有責任)
還有,我明明開頭就講了,沒人說一起分擔就是不請看護,
看清楚再回好嗎 = ="
你要悲觀要說愛會磨光,ok,但就是因為會磨光所以才要互相體諒來加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207.173
推
09/11 16:15, , 1F
09/11 16:15, 1F
推
09/11 16:18, , 2F
09/11 16:18, 2F
推
09/11 16:18, , 3F
09/11 16:18, 3F
推
09/11 16:20, , 4F
09/11 16:20, 4F
→
09/11 16:22, , 5F
09/11 16:22, 5F
你們好糟糕(指指)
→
09/11 16:23, , 6F
09/11 16:23, 6F
→
09/11 16:23, , 7F
09/11 16:23, 7F
推
09/11 16:24, , 8F
09/11 16:24, 8F
推
09/11 16:24, , 9F
09/11 16:24, 9F
正確孩子的製造方法?!
推
09/11 16:25, , 10F
09/11 16:25, 10F
→
09/11 16:25, , 11F
09/11 16:25, 11F
→
09/11 16:26, , 12F
09/11 16:26, 12F
推
09/11 16:29, , 13F
09/11 16:29, 13F
→
09/11 16:30, , 14F
09/11 16:30, 14F
我不怪你(幽怨)
推
09/11 16:34, , 15F
09/11 16:34, 15F
推
09/11 16:36, , 16F
09/11 16:36, 16F
→
09/11 16:36, , 17F
09/11 16:36, 17F
推
09/11 16:49, , 18F
09/11 16:49, 18F
→
09/11 17:00, , 19F
09/11 17:00, 19F
純潔很好,3F是無辜的!
推
09/11 17:10, , 20F
09/11 17:10, 20F
推
09/11 17:13, , 21F
09/11 17:13, 21F
※ 編輯: harpe 來自: 123.194.207.173 (09/11 21:43)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7 之 41 篇):
討論
170
722
討論
99
339
討論
11
33
討論
20
66
討論
18
201
討論
27
87
討論
58
360
討論
19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