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PttLifeLaw 不當判決
※ 引述《noodleT (麵T)》之銘言:
: 我沒有被水桶過,不知道水桶一個月算是重罪還是輕罪?
還是想凹??
判決文最末句
"惟僅暫為詢問故與其他版主討論後,決議減輕處分至水桶1個月。"
你是被輕判重判 一目了然
且本板板主名單 全都沒有因為不夠用被隱藏
生活法律板板主 Robbit1024亦掛在第一名
加上於本人說明後才發現有板規11存在
由此觀之 說要真有認真看過板規 著時無法不令人存有想像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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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非生活法律文" 一詞當多數人都能了解不會誤踏
多數誤踏者被罰後都能理解,加上近來多數詢問不是遭到置之不理
便是被回應"請律師"可見足以讓多數人了解
學術網路不得有商業行為亦為教育部所頒
實無另行解釋之必要於進板畫面特行警告應足以
畢竟生活法律板重點在幫助人解惑一般生活會遇到的私人法律問題
而非教育使用者國文造詣如同R板主所言 看不懂板規可以問
而不是自行想像先做再說
難道閣下在野外看到一顆鮮豔欲滴之果實
不知有毒與否會效法神農用自己的嘴巴來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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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3.14.72
※ 編輯: depravity 來自: 220.133.14.72 (05/12 00:19)
※ 編輯: depravity 來自: 220.133.14.72 (05/12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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