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PttLifeLaw 不當判決

看板Violation作者 (沉淪)時間12年前 (2013/05/12 00:0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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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oodleT (麵T)》之銘言: : 我沒有被水桶過,不知道水桶一個月算是重罪還是輕罪? 還是想凹?? 判決文最末句 "惟僅暫為詢問故與其他版主討論後,決議減輕處分至水桶1個月。" 你是被輕判重判 一目了然 且本板板主名單 全都沒有因為不夠用被隱藏 生活法律板板主 Robbit1024亦掛在第一名 加上於本人說明後才發現有板規11存在 由此觀之 說要真有認真看過板規 著時無法不令人存有想像空間 --- 另"非生活法律文" 一詞當多數人都能了解不會誤踏 多數誤踏者被罰後都能理解,加上近來多數詢問不是遭到置之不理 便是被回應"請律師"可見足以讓多數人了解 學術網路不得有商業行為亦為教育部所頒 實無另行解釋之必要於進板畫面特行警告應足以 畢竟生活法律板重點在幫助人解惑一般生活會遇到的私人法律問題 而非教育使用者國文造詣如同R板主所言 看不懂板規可以問 而不是自行想像先做再說 難道閣下在野外看到一顆鮮豔欲滴之果實 不知有毒與否會效法神農用自己的嘴巴來檢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14.72 ※ 編輯: depravity 來自: 220.133.14.72 (05/12 00:19) ※ 編輯: depravity 來自: 220.133.14.72 (05/12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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