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神秘邀請函 at 2016-05-14 下午場
先為我在上文中曲解了 KamenBalance 及 ZephyrAvatar 兩位發言道歉,前文已移除
誤解的部份。我在兩位以推文發言、缺乏上下文脈絡的情況下直接臆度兩位的本意,
是我個人防衛心態重的幼稚解讀。在此,再鄭重道歉一次,也希望兩位若還表達未盡
,能直接回文,也方便其他版友閱讀。
我個人並不認為《神祕邀請函》是一個爛遊戲,相反的,就我自接觸實境解謎以來,
《神》是我覺得第二好的大型活動作品。
但是,一個好遊戲並不代表它是完美的。
我一再想問的是:這個遊戲創作的出發點究竟是什麼?
如果出發點是「要做一個目前最難的大型實境解謎活動來挑戰玩家」,那麼這款遊戲
有效地、非常成功地達到了其目標。事實上,光是要試著推測出聽完講解還是讓人一
頭霧水的計分機制究竟是什麼這一點,就已經可以做為一個標榜難度的賣點:「台灣
第一個連遊戲如何獲勝都需要靠玩家自行推敲的超難度遊戲!」聽到如此的宣傳詞,
我想一定可以吸引那些無謎不歡的解謎中毒者。
只是,當初創作的理念真是如此嗎?
從「羊逃」(我原本不希望直接寫出工作室名稱,不過現在想想,似乎也無所謂)在
收到有人反應「太難」後進行了修改這點來看,顯然製作者也並不是想要做出這種「
目前最難」的作品。
如果說,將遊戲中代幣暫時換取題目的做法,改為可以永久保留呢?
如果說,根本不需要換取題目,而是直接依解題數目,分階段公佈呢?
如果說,取消原本需要有人離場進行額外流程的作法,而是改用其他可以讓玩家一直
待在場內參與正常遊戲的方法呢?
如果說,一開始就把所有可獲得的「計分道具」都展現在玩家面前呢?
如果說,那些用來提醒玩家關於「計分方式」的線索從來就分散在各處讓玩家自己去
發現,但是隨時可察看呢?
如果說,將原本需要二十分鐘才能講解完畢的繁複規則,簡化到五分鐘就能理解的程
度呢?
我不是說以上這些原有的機制不好。作為一種競爭機制來說,它們很有趣、很巧妙、
很能看出設計者投下的心力,但是它們卻顯然有極大的機會剝奪玩家全程參與的權利
。那麼是不是有其他方法,可以增添競爭的樂趣,但是一樣能讓競爭失利者可以參與
完整的遊戲?有沒有其他方法,讓他們雖然輸了一場遊戲,但依然經歷了一次有趣的
解謎體驗?
我敢說,絕對有,而且在高雄、台中、台北的幾場裏絕對也有人想得比我透徹、比我
完整。
但是他們大概沒有誠實反應過。
為什麼不?我想大家心裡想的那個原因都跟我一樣。
今天我跳出來當這個開第一槍的傻瓜,正是因為我相信「羊逃」能夠做出一個叫人大
呼過癮的神奇作品、最終卻只得到了一場遺憾:遺憾的不是我沒有贏、遺憾的不是我
被這遊戲徹底擊敗,而是我根本無法一窺這遊戲的全貌、而是我明明看到了這遊戲可
以輕易地更好的機會、而是我不願承認「羊逃」只能做到這種程度。
在這些遺憾裡,我寫下了大篇牢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9.130.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rue-Escape/M.1463472184.A.8E2.html
→
05/17 16:28, , 1F
05/17 16:28, 1F
→
05/17 16:28, , 2F
05/17 16:28, 2F
→
05/17 16:35, , 3F
05/17 16:35, 3F
→
05/17 16:35, , 4F
05/17 16:35, 4F
→
05/17 16:35, , 5F
05/17 16:35, 5F
→
05/17 16:36, , 6F
05/17 16:36, 6F
→
05/17 16:36, , 7F
05/17 16:36, 7F
推
05/17 16:55, , 8F
05/17 16:55, 8F
→
05/17 16:55, , 9F
05/17 16:55, 9F
→
05/17 16:55, , 10F
05/17 16:55, 10F
→
05/17 17:22, , 11F
05/17 17:22, 11F
→
05/17 17:23, , 12F
05/17 17:23, 12F
→
05/17 17:24, , 13F
05/17 17:24, 13F
推
05/18 12:56, , 14F
05/18 12:56, 14F
→
05/18 12:56, , 15F
05/18 12:56, 15F
推
05/21 03:44, , 16F
05/21 03:44, 16F
→
05/21 03:45, , 17F
05/21 03:45, 17F
→
05/21 03:46, , 18F
05/21 03:46, 18F
→
05/21 03:46, , 19F
05/21 03:46, 19F
→
05/21 11:13, , 20F
05/21 11:13, 2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