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一些法律的問題

看板TransLaw作者時間12年前 (2012/07/05 18: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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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約體系分為三種 1. 要約 2. 要約之引誘 (比如路邊賣冰棒、肉粽者) 3. 交錯要約 (比如股市交易) 究竟如何分辨要約以及要約之引誘,主要的思路有三: a.表示內容明確嗎? b.交易是否重視當事人的資格或物的性質? c.社會的交易習慣是什麼? 從這三點歸納出 a.表示明確-->要約(比如售價、時間、地點;可參酌消保法就更明確了) ; 不明確-->要約之引誘 b.重視當是人資格-->要約之引誘 (比如勞動合同特重當事人的身分) ; 不重是-->要約 c.社會交易習慣-->個案判准 結論:依個案判斷。 至於交錯要約,簡單來說就是複數要約 比如一個人發出要賣股票A的要約、令一個人發出要買股票A的要約 結果放在一起,就成真了...說簡單點就是如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39.55 ※ 編輯: charles111 來自: 111.243.39.55 (07/05 18:17)
文章代碼(AID): #1FzMWIae (Trans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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