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一題刑法的問題

看板TransLaw作者 (wuga)時間19年前 (2005/07/05 23:15), 編輯推噓5(500)
留言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 引述《StevenWa (認真面對自己)》之銘言: : ====================================== : 所謂不作為,係指「不為法律上所期待的作為」 : 愚見以為,在刑法的評價上面,應該沒有要 : 求一個獵人下班之後,去酒吧喝酒,一定要把子彈拿出來 : ,而是要求那個獵人把槍收好,不要造成他人的危害。 : 而系爭之法益侵害結果的因果,係主要由於他把那把裝好的 : 槍放在角落所啟動的。 : 大家可以提供寶貴意見,交流刑法知識 : 討論的感覺真好 我剛好跟你相反 我是覺得法律上並沒有要求獵人不能把槍放在哪裡 但是如果他在非狩獵區時沒有把彈藥拿出來 便可能對週遭他人造成危害 我想這的確只是從不同角度看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57.180

220.132.166.58 07/05, , 1F
簡單說一句..以您的想法 很容易讓我覺得...
220.132.166.58 07/05, 1F

220.132.166.58 07/06, , 2F
在街上走的男性同胞可能都要抓來關了 XD
220.132.166.58 07/06, 2F

59.112.5.192 07/06, , 3F
因為他們很有可能實現刑法221條的法益侵害嗎
59.112.5.192 07/06, 3F

220.132.166.58 07/06, , 4F
客觀上持有可實現221構成要件之......
220.132.166.58 07/06, 4F

61.223.45.71 07/06, , 5F
= =
61.223.45.71 07/06, 5F
文章代碼(AID): #12ogFz9M (TransLaw)
文章代碼(AID): #12ogFz9M (Trans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