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產假完被資遣已刪文

看板Tech_Job作者 (迷思)時間1年前 (2023/01/07 16:49), 1年前編輯推噓-7(1825112)
留言155則, 32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不建議打官司 非自願離職跟政府拿補助至少六個月 找到好工作要緊 別耽擱 之前我有待過一間新創公司 在過年前台灣辦公室26個員工 大量解僱25個 很多人都沒有合理的拿到政府規定的資遣費 一開始群情激憤 結果20個人都跟公司妥協 拿了少少的資遣費走人 我跟其他五個 (更正,後來看判決書是六個人,我記錯) 先去勞工局申訴 然後打官司 其中有人申請到法扶的律師 所以沒花甚麼錢 只是花時間 官司打了三個多月(算快的了) 最後一審勝訴 老闆根本也是不理你 反正他公司也沒錢 你也強制執行不到 最後很搞笑 因為我們拿一審勝訴的結果 去勞工局申訴 說他公司還沒有歇業 所以勞工局派人去勞檢 老闆長年在大陸 受不了每次勞檢要跑回來裝樣子 所以跟我們和解 每個人拿回80%應該要拿到的資遣費 不過我事後回想起來 花這些時間真不值得 更不用提你那間公司還在營業 絕對有資源陪你玩 除非你時間很多也不缺錢 可以爭一口氣看看 ※ 引述《sdu37 (sdu)》之銘言: : 請問我朋友在玻璃薄化公司工作,在請完產假後,就被公司通知因公司營運不佳 : 所以要資遣,想請問大家,這樣除了資遣費與預告工資一個月可以拿之外, : 還有什麼權益可以爭取的? : 註:非自願離職跟服務證明會拿,但年終我想是沒什麼機會了 --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 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 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 貨 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 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 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26.1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673081357.A.1E5.html

01/07 17:06, 1年前 , 1F
那是因為你那邊是爛公司,搞不好人家大企業就值得
01/07 17:06, 1F

01/07 17:07, 1年前 , 2F
所以要挑大公司 勝訴不理就一直強制執行阿
01/07 17:07, 2F

01/07 17:08, 1年前 , 3F
如果資遣被認定違法 是可以請領期間的薪資
01/07 17:08, 3F

01/07 17:09, 1年前 , 4F
講三個月花時間 你是三個月都在法院嗎
01/07 17:09, 4F

01/07 17:09, 1年前 , 5F
不就一個月開庭一次左右 了不起出庭三次
01/07 17:09, 5F
你真的自己打過官司嗎? 除了出庭 你還要自己寫陳報狀 還不能只給法院 還要給被告律師 還要去閱卷。。。

01/07 17:13, 1年前 , 6F
自己覺得不值,不代表別人也要跟你一樣
01/07 17:13, 6F

01/07 17:13, 1年前 , 7F
不是阿 公司還沒歇業 還會應付勞檢
01/07 17:13, 7F

01/07 17:13, 1年前 , 8F
怎麼可能會沒有現金流或資產可以強制執行
01/07 17:13, 8F
他在大陸有分公司 打官司期間 公司的各種設備早就處理掉了 在台灣只剩下一個共享辦公室 每個月就一點點現金流 我們五個人加起來的金額超過60萬 最後打八折退場也要40萬 他放十萬在公司帳戶裡面就可以撐一年好嗎。。。

01/07 17:24, 1年前 , 9F
這個版上都是鼓勵人去打小額訴訟官司不要簽字
01/07 17:24, 9F

01/07 17:31, 1年前 , 10F
民事本來就是算成本收益才在打的,沒人在跟你爭一口
01/07 17:31, 10F

01/07 17:31, 1年前 , 11F
氣,那是小朋友,你覺得你的時間就值這個差額你就去
01/07 17:31, 11F

01/07 17:31, 1年前 , 12F
打啊
01/07 17:31, 12F

01/07 17:38, 1年前 , 13F
年薪越高 差額越高哦 有些人連基本數學概念都沒吧
01/07 17:38, 13F

01/07 17:39, 1年前 , 14F
那是因為公司給的資譴費本就不合法才有爭的餘地吧
01/07 17:39, 14F

01/07 17:41, 1年前 , 15F
如果連本來就違法的都那麼難爭了,真不知原文那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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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7:41, 1年前 , 16F
切依法的有啥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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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7:42, 1年前 , 17F
不用看資料就知道一切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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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7:42, 1年前 , 18F
比法官還厲害 法官還要開庭看訴狀和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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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7:43, 1年前 , 19F
真的阿~ 沒有民事利益,就別花時間去跑法院了
01/07 17:43, 19F

01/07 17:44, 1年前 , 20F
請人寫訴訟7000~8000。
01/07 17:44, 20F

01/07 17:44, 1年前 , 21F
請律師是六萬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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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7:44, 1年前 , 22F
幻想文也在信 辦公室這麼多人不知道公司金流 笑死
01/07 17:44, 22F

01/07 17:45, 1年前 , 23F
然後也都不知道公司資產 這些人都混吃等死哦?
01/07 17:45, 23F

01/07 17:45, 1年前 , 24F
沒超過那個提告價值。提告只是浪費時間、浪費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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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7:46, 1年前 , 25F
訴狀網路上就一堆範例了 稍加修改成自己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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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7:46, 1年前 , 26F
不過真的有人是蠻偏激的。 為了爭那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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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7:46, 1年前 , 27F
根本花幾個小時 列印幾十元而已
01/07 17:46, 27F

01/07 17:46, 1年前 , 28F
絕對是跟你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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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7:46, 1年前 , 29F
如果你覺得公平正義叫做偏激 那你的人格真廉價
01/07 17:46, 29F

01/07 17:47, 1年前 , 30F
反正別人爭取都是偏激 但是可以享受成果就是爽
01/07 17:47, 30F

01/07 17:48, 1年前 , 31F
現在多少勞動制度都是前人你所謂偏激爭取來的
01/07 17:48, 31F

01/07 17:49, 1年前 , 32F
至少聽原文說資遣費預告工資都有給好給滿阿,真的要
01/07 17:49, 32F

01/07 17:49, 1年前 , 33F
爭的話恐怕比這篇難度還高
01/07 17:49, 33F

01/07 17:50, 1年前 , 34F
不是給好給滿就代表一切合法...
01/07 17:50, 34F

01/07 17:50, 1年前 , 35F
解雇的最後手段性去讀一讀
01/07 17:50, 35F

01/07 17:51, 1年前 , 36F
上法院的話。法院就法官、書記官、原告、被告、證人
01/07 17:51, 36F

01/07 17:51, 1年前 , 37F
有請律師的話。就多一個律師 那樣子
01/07 17:51, 37F
還有 88 則推文
還有 19 段內文
01/07 21:52, 1年前 , 126F
去google一下資遣費墊償很困難嗎??
01/07 21:52, 126F
謝謝你告訴我關鍵字 https://imgur.com/CvyIhBe
我點了幾篇文章出來看 還是無法判斷從甚麼時候開始可以申請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 最後修訂日期是104年 法條有24條 老實說文謅謅的我看不太懂 而且我也看不出來104年修訂了甚麼

01/07 21:53, 1年前 , 127F
我們都是工程師,缺乏訴訟經驗,你比較厲害
01/07 21:53, 127F

01/07 21:53, 1年前 , 128F
缺乏訴訟經驗 但是申請強制執行竟然能進行訴訟!
01/07 21:53, 128F

01/07 21:54, 1年前 , 129F
這已經不是經驗不經驗的問題 而是根本不會成立
01/07 21:54, 129F

01/07 21:55, 1年前 , 130F
況且你還說你一審勝訴了
01/07 21:55, 130F
我記得我們是先寫強制執行狀進去 然後法扶律師進來幫忙 最後一審勝訴 https://imgur.com/EMQCdpC
你要有心肉搜我 我相信你可以找得到判決書的原文的 都是公開資料 沒甚麼好在那邊含沙射影 說我在編故事 剛剛看了一下判決書 我們是六個人不是五個 ※ 編輯: menesn (61.228.26.128 臺灣), 01/07/2023 22:06:01 ※ 編輯: menesn (61.228.26.128 臺灣), 01/07/2023 22:06:32

01/07 22:06, 1年前 , 131F
自己講錯強制執行狀 怪我含沙射影哦
01/07 22:06, 131F

01/07 22:07, 1年前 , 132F
要貼就貼上來拉 擠牙膏自己講錯 怪別人質疑
01/07 22:07, 132F

01/07 22:07, 1年前 , 133F
有必要噓那麼多次嗎?
01/07 22:07, 133F

01/07 22:19, 1年前 , 134F
"我們五個人加起來的金額超過150萬"
01/07 22:19, 134F

01/07 22:21, 1年前 , 135F
金額落差可真大呢 人數也落差蠻大的
01/07 22:21, 135F
真抱歉,我真是廢物 連金額也記錯 感謝更正,我修改了 但是請別再貼判決書出來了 (我把你的連結刪除,請見諒) 因為不只有我的個資 還有我前同事的個資 我自己熱心出來分享經驗 給原PO參考 我前同事不見得會希望別人知道這些細節

01/07 22:31, 1年前 , 136F
而且爭點也是14個月保障薪資的部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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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22:31, 1年前 , 137F
好像跟你講的資遣費出入蠻大的哦...
01/07 22:31, 137F
你說的都對 我說的都是不專業 都是滿滿的不精確 你甚麼時候告訴我們 你包一審需要多少錢? 王牌律師

01/07 22:34, 1年前 , 138F
是不精確而已嗎 呵呵 被告只請律師抗辯此部分
01/07 22:34, 138F

01/07 22:35, 1年前 , 139F
我是不相信沒有給好資遣費 然後有脫產
01/07 22:35, 139F
我只是很好奇 你法律這麼強 為什麼喜歡逛科技版? ※ 編輯: menesn (61.228.26.128 臺灣), 01/07/2023 22:36:49

01/07 22:37, 1年前 , 140F
說自己勝訴 連資遣費都強制執行不到 比較值得同情?
01/07 22:37, 140F

01/07 22:37, 1年前 , 141F
分享給推 不懂噓的人嗑了什麼
01/07 22:37, 141F

01/07 22:44, 1年前 , 142F
自以為是分享 結果一堆錯誤資訊
01/07 22:44, 142F
我只是就我記得的部分講 有心人要挑毛病挑用錯專有名詞 我也沒辦法 我不是在寫訴狀 也不是法律專業 請你見諒

01/07 22:50, 1年前 , 143F
然後你們全部勝訴 資方卻選擇上訴 後來和解撤告
01/07 22:50, 143F

01/07 22:50, 1年前 , 144F
如果已經脫產了 有必要演這麼一齣嗎
01/07 22:50, 144F

01/07 22:52, 1年前 , 145F
台灣有登記辦公室那就讓他倒啊..還願意回來付錢那金
01/07 22:52, 145F

01/07 22:52, 1年前 , 146F
流肯定大於你們的和解金,拿去抵稅申請貸款補助之類
01/07 22:52, 146F

01/07 22:52, 1年前 , 147F
01/07 22:52, 147F

01/07 22:54, 1年前 , 148F
不過幾萬塊對一般人的確沒那個美國時間去爭
01/07 22:54, 148F

01/07 22:57, 1年前 , 149F
哇靠 原來年終獎金兩個月 和資遣費是專有名詞
01/07 22:57, 149F
弱弱的忍不住想問一下 高職畢業怎麼拿到大學文憑又修完法律學分 還要去兩百人小公司打工裝箱子賺錢 然後考上律師 最後幫勞工爭權益,還連帶改善 很多園區的公司對處理勞工問題的態度 感覺就是韓劇那種屌絲逆襲的人生勝利組故事 可以分享一下嗎?

01/07 23:05, 1年前 , 150F
我比較想聽加油添醋抹黑老闆的故事
01/07 23:05, 150F
我顯然是沒有那麼多功夫 一直把你試圖公開我跟我前同事個資 的沒品行為 我只能盡量的刪除 得罪到我前同事 我也只能請他們吃飯 表示抱歉 抹黑老闆? 你可以去那篇文章 把事實講出來 那些地方抹黑 我會很虛心的接受你的指正 ※ 編輯: menesn (61.228.26.128 臺灣), 01/07/2023 23:07:34

01/07 23:05, 1年前 , 151F
沒給保障薪資而已 被抹黑成沒給資遣費+脫產 可怕欸
01/07 23:05, 151F
當初接受條件的前同事們

01/07 23:08, 1年前 , 152F
公開資訊 什麼個資 笑死
01/07 23:08, 152F

01/07 23:09, 1年前 , 153F
幫補血
01/07 23:09, 153F
※ 編輯: menesn (61.228.26.128 臺灣), 01/07/2023 23:09:39

01/07 23:09, 1年前 , 154F
01/07 23:09, 154F

01/07 23:09, 1年前 , 155F
繼續修推文阿 科技板可以修推文哦 讚欸
01/07 23:09, 155F
文章代碼(AID): #1ZkJ8D7b (Tech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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