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面試的合法性?
如果我是你
會寄一封存證信函給公司 限期給付薪水並給付欠薪期間的利息
否則提告 請勿自誤
然後就離職
※ 引述《kisslove (★+『C?P』+ 快樂)》之銘言:
: 公司因為疫情關係,導致今年財務有狀況
: 本來每年保證14個月,今年年終沒發,端午中秋各0.5個月也沒發
: 最慘的是已經積欠2個月薪水
: 苗頭不對 所以最近開始到外面面試
: 幾週前到台中面了一家光電廠 (後來得知,裡面有我老闆認識的人)
: 我公司老闆(小公司,老闆就是公司負責人),今天嗆我
: 要叫律師告我,原因是我沒辭職就跑去面試,也沒知會公司
: 且面試時,對方主管都會問現職的工作內容是什麼,所以我洩漏公司機密
: (說做過什麼專案叫洩漏機密?)
: 還一直逼問我還有去哪家公司面試 (我當然沒說)
: 說會叫公司律師擬定競業條款叫我簽
: 本來下週一還有個面試,已請好特休
: (我掰個理由 因2個月沒發薪水,急需用錢,要去銀行辦理定存解約理由請假)
: 老闆要我下週二上班時要出示去銀行辦理解約單據的證明 (到底憑什麼?)
: 還命令我 未離職就去外面面試這件事 找時間
: 完整的跟他報告說明
: 因不想這麼沒尊嚴,所以就提了離職
: 目前要求老闆我離職前 支付所欠薪資
: 我站得住腳,我也沒再怕....
: 老闆信誓旦旦說 業界沒人在職去面試的
: 就算要去也要知會公司且同意才能去
: 我好歹出社會也10年了,有待過幾家公司過,第一次遇到這樣的老闆....
: 各位有遇過規定要知會公司才能去面試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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