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職缺月薪未達4萬不得面議 勞部不訂施行
我覺得這個法律能省下很大的求職者時間
根本就是很精準啊
22k-40k工作 = 22k
22k-60k工作 = 22k
22k-200k工作 = 22k
38k-50k工作 = 38k
面議結果開38k =欠告
未來資方一定清楚
區間右邊的數字是無效的
所以22-60k的工作呢
就會變成
Junior 22k-30k
intermediate 30k-40k
Senior 面議 或是 40k-60k
目標是40k以上的
你會面試
22k-60k的職缺面試我也是醉了
直接pass掉找面議
別跟連區分薪資範圍都不會的公司浪費時間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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