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離職合法性問題

看板Tech_Job作者 (紅燒冰淇淋)時間8年前 (2017/06/28 22:17), 8年前編輯推噓12(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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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7667331 (heaven)》之銘言: : 小弟在公司服務近五年,因家庭因素(結婚),於6/19向組長提離職,預計做到7/31。當 : 日組長轉達經理,遭經理駁回,要求完成某份報告方可開始計算勞基法的30日。 : 6/28報告第N版提報,經理仍不滿意,會後約談組長同意放人,最後上班日7/5(被趕走惹 : ?) : 人資也提供離職文件可以跑離職流程。 : [請益]這樣從提離職到離開未達30日,就算主管都簽了,會不會離開後被老東家投訴我 : 未依勞基法規定:提離職未達30天即離職而有法律責任? : 經理口頭告知組長7/5可離開,組長也口頭告知我這個消息... : QQ 建議請主管發mail告知 他們請你7/5走的消息 如果他們不願意發那就待滿一個月 這段期間病假事假都拿來請一請 單都填好丟出去然後自己備份就好 如果他們願意發mail那就去找HR談領資遣費 對了 你當初提離職有沒有留告知信mail的備份啊 囧 如果沒有 現在立馬補發一封 然後時間從發信那刻起算30天XDD 一切照規矩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58.1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98659450.A.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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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記得三十天是如果雇主不放人你最快30天就可以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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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閃人,但雇主要你走馬上就可以了吧?你都有離職意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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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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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離職沒有資遣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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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沒依預告期 提前開除 就是資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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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願7月31日走 提早的部分要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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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你提早走人:1.你同意,錢可算到預告的離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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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不同意 那就是非自願離職 要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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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m→ *[33miamAI5566*[m*[33m: 我記得是這樣 這邊再補充一下 有的主管會跟你說 你待退這段期間沒有產出 所以凹資方讓你待滿30天是很不專業的作法 會影響你名聲 所以小弟建議把他們要你寫文件這些過程都用mail保留下來 然後拿這當內容發一封交接信 把HR也cc進來 如果主管又跑來拿"不專業"盧你 就把交接信拿出來 ※ 編輯: Ferrara (59.115.158.153), 06/28/2017 22: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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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聲?有比公司名聲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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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明天走都可以 除非他不讓你走才是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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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提離職早走晚走有差嗎?不要濫用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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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不想做了 而且是自己有意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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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雇主惡意解僱你 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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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你更被喜歡慰留到8月 這有合法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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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沒事誰想被資遣 早走不好嗎?還是想多領幾天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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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現在勞資問題這麼惡劣 就我看來你主管沒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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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沒有提早走這種事情,預告工資給好給滿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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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資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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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早走當然不好,預告工資一天都不能少的,當然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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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早走又有預告工資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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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某樓自以為是資方的嘴臉 林背就是要7/31 你有種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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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我早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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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原PO提的離職日是7/31,現在講是預告,資方要你7/31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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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兩個方法1.雙方合意 2.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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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還有第三個方法,付薪水到7/31然後不用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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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大 你又怎麼知道我是資方 別先入為主 反應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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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林北勒 我還以為科技業都是水準高的人 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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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f大 我只是看到樓主內容 一堆人就說用2覺得也太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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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到30號 他提前讓你走是資遣無誤 記住 這是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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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照法律走 大企業反而不守法 反而是這間企業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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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方嘴臉跟是不是資方又沒關係,資方狗也是資方嘴臉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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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要員工離開就是資遣,照規矩不叫濫用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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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應激烈? 說別人是慣員工 荒唐 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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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1:08, , 34F
照法律走還要被酸搞壞勞資關系? 什麼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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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是非自願離職 是!我閉嘴 真是浪費時間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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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1:35, , 36F
你們都對 好棒真厲害 給你們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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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就錯了,還一副被逼著承認的樣子,超好笑,以為你是子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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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4:04, , 38F
啊?
06/29 14:04, 38F
文章代碼(AID): #1PKxfw9a (Tech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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