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特休不准使用規定
※ 引述《key9028 ()》之銘言:
: 鬼門開前看著前面液晶電視.
: 看了一部爛肥皂劇.
: 某員工作滿一年,終於有特休了!
: 突然有一天遲到30分鐘.
: 遲到拿自己特休假消假.合情合理.
: 部門老闆簽核了,但是人事經理不爽他,不讓他消!要讓他變曠職!
: 看他不爽就可以這樣玩他嗎?
: 你會怎麼辦?
: 鬼門開了!!快跑阿!!
: 看什麼爛肥皂劇!
: 放暑假了!
先講結論:
正常做法應該是你晚點下班來補吧,怎麼會弄到請假那麼複雜。
如果一定要請假,也只需請最小單位。不用請全天。
如果HR不給你請,你賺到,不用請假,公司不能記曠職。
公司也不能扣薪,但公司有遲到規定,可扣獎金。
以下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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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休公司不給你請,完全合法。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713000795-260301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4條第一項第二款「特別休假日期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之」
2.遲到認定為曠職,違法。
所謂「曠職」係員工無故擅不出勤、無故擅離職守或不假外出者。
你都到了,怎麼會是曠職。
http://orange295.blogspot.co.id/2014/10/blog-post.html
3.遲到不得規定一律請假
http://www.mol.gov.tw/service/19851/19852/19861/24476/
http://wohrlaw.blogspot.co.id/2015/12/blog-post_9.html
勞動部於104年11月17日發布勞工遲到與事假之相關函釋,重點如下,
一、不得規定勞工遲到"一律"以請假辦理
二、除非勞雇"另有約定",遲到或事假時段須與工作時間合併計算
關鍵在於一律兩字,也就是不該強迫請假。
但公司也可另外用約定的方式,與你約定後,進行遲到的罰則。
如果沒遲到規定,公司應該給你全薪,且不一定要請假。
如果有遲到規定,公司可扣獎金,但不可扣基本工資。
http://www.hr.org.tw/qaView.asp?id=7391
(有些網站寫不得扣薪,是錯的。是不得扣本薪,可以扣其他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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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rTech (207.46.154.67), 08/04/2016 10: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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