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派遣變調五十萬新貧大軍成形
派遣變調五十萬新貧大軍成形
http://www.cdnews.com.tw 2012-07-18 17:38:05
科技、金融、電信、百貨業、公家機關到處都是派遣員
派遣已然成為企業在不景氣運用彈性人力、降低人事成本的手段之一,派遣人口急遽增
加,責任歸屬不清,政府把關不嚴,傷害勞工權益,公部門甚至大量進用派遣員,成了剝
削勞工的幫兇!不僅藍領勞工技術無以傳承,白領亦開始加入全職的貧窮者行列,未來貧
富差距更形擴大,台灣經濟發展遭遇新的困境……
剛剛退伍的小智,大學與研究所念的都是財經相關,近幾個月忙著在網路上的人力銀行
搜尋工作機會。一心想到金融業工作的他,得到一些面試的機會,他最心儀的是進一家外
商銀行工作。當他獲得這家外商銀行錄取後,對方卻要他到一家人力銀行簽約,這才恍然
大悟,原來他應徵的工作是「派遣員」,而不是這家銀行的正職員工。
像小智這樣求職卻求來派遣員的情況,早已存在台灣職場許久,而且正以倍數成長超越
正職員工比例。看看全球最大的跨國人力資源服務公司藝珂的台灣分公司與台灣最大人力
銀行一○四的公司現場,不少年輕人前來應徵,他們大多是來這裡面試當「派遣員」的,
並簽定一年期不等的派遣契約書,簽完後,他們就成為藝珂與一○四的員工,被派到各大
企業去工作。
再來到職訓局就業博覽會的會場,這些熱情招呼你,幫你撮合的輔導員,本身也是派遣
人員;若你常逛百貨公司,那些熱心招呼你的化妝品或服飾專櫃小姐,也可能是派遣員;
到銀行辦事,幫你抽號碼牌的先生(小姐),也是派遣來的;連到醫院,穿著背心的服務人
員都是派遣員;甚至跨國企業在台分公司也大量進用派遣人員。
癥結一全球化與不景氣 從藍領擴大到白領 派遣成主流
派遣員已經深入各個工作,意味著台灣從藍領到白領的職場員工,都已正式邁入工作「
不穩定」的年代。
所謂的「派遣」,是人力派遣公司根據要派公司的要求,提供適當的人才給要派企業,
例如匯豐銀行需要信用卡部門的授信人員,請派遣公司提供派遣員來任職;這是屬於三方
的勞動契約,勞工是隸屬於派遣公司,不是要派公司。如此一來,要派公司不需要提供派
遣員年終、三節獎金、分紅配股及福利金等,而且契約一到,要派公司若不想續聘,也不
需付資遣費,為企業省下不少人事成本。
「派遣」這種有別於正職的「非典型工作」類型,本來是從專案的需求而來的,有些企
業為了進行單一有時效性的專案,徵求派遣人員,僅屬於短期勞動契約,並非常態工作。
之所以會在近十年來蓬勃發展於台灣,全是因為全球化、台灣經濟產業外移所造成的。加
上全球經濟不景氣,○八年有金融海嘯、一一年又爆出歐債危機,無論美國、歐洲與亞洲
都深受其害,企業獲利驟減,為降低成本,台灣科技業大放無薪假,更加速派遣人數的驟
增。
根據一○四人力銀行調查,派遣工作成長率曾在一○年三月成長三○○%(與前一年同
期比)達最高峰,但一二年四月派遣需求有減緩趨勢,只需不到三萬人,是去年需求人的
一半不到,不過,每個月卻還是持續成長,若以今年四月的工作需求來看,派遣工作比例
約占全職工作的八.三%,是近三年來相對較少的比例。
「以歷年經驗,派遣工作占全職工作比重約在一至一五%左右,比例沒到三○%其實不
算高。」一○四人力銀行派遣人才事業處副總經理吳麗雪認為,依企業淡旺季需求及平均
每年汰換五%的員工來看,彈性人力需求在一五%其實很正常。
但若再對照文化大學勞工系副教授李健鴻的估算,派遣的勞動力,從一九九五年發展至
今,從六萬多人約成長到四十萬人,若加計臨時、承攬、兼職及On Call(隨傳隨到)等非
典型工作的從業人口數約有一百萬人左右,遠超過官方一一年底公布的七十二萬人,這類
「不穩定」工作已占全台總就業人口的十分之一,他們因為工作時有時無、薪水不可能調
升,而成為「工作貧窮」族群。
根據一○四人力銀行「二○一二企業派遣趨勢大調查」,三○%的企業使用過派遣員,
二二%企業正在考慮,與○七年相較,企業考慮運用派遣的意願大大提高。就企業運用派
遣的原因來看,缺臨時工、控制人事成本、遞補暫時性人事空缺為主要三大理由。受調查
的企業也坦承,以相同職位同時使用派遣與正職,最大的差別是薪資結構,所以控制人事
成本,是企業採用派遣人力的主因。
<全文未完,詳細內容請看1324期周刊>
(來源《新新聞1324期》7月19日—7月25日)
心得:
2000年前 派遣是非法,人事成本高,
國民黨不願開放派遣,來增加台灣競爭力
政府無心改革,不做事,沒效率
好險2000年後,民進黨公務機關首發派遣,政府機構大量派遣進駐
政府人事支出大減,砍大量冗員,
使政府支出大減,台灣世界競爭力,大幅提升,全世界都看到台灣了
截至今日,這個議題就爛在那,兩黨沒人要碰,選舉都沒人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197.121
推
07/24 23:53, , 1F
07/24 23:53, 1F
噓
07/25 00:02, , 2F
07/25 00:02, 2F
→
07/25 00:03, , 3F
07/25 00:03, 3F
→
07/25 00:03, , 4F
07/25 00:03, 4F
→
07/25 00:04, , 5F
07/25 00:04, 5F
→
07/25 00:04, , 6F
07/25 00:04, 6F
→
07/25 00:06, , 7F
07/25 00:06, 7F
→
07/25 00:08, , 8F
07/25 00:08, 8F
→
07/25 00:09, , 9F
07/25 00:09, 9F
推
07/25 00:09, , 10F
07/25 00:09, 10F
→
07/25 00:12, , 11F
07/25 00:12, 11F
→
07/25 00:13, , 12F
07/25 00:13, 12F
→
07/25 00:13, , 13F
07/25 00:13, 13F
推
07/25 00:22, , 14F
07/25 00:22, 14F
→
07/25 00:26, , 15F
07/25 00:26, 15F
→
07/25 00:27, , 16F
07/25 00:27, 16F
推
07/25 00:28, , 17F
07/25 00:28, 17F
→
07/25 00:29, , 18F
07/25 00:29, 18F
→
07/25 00:30, , 19F
07/25 00:30, 19F
→
07/25 00:31, , 20F
07/25 00:31, 20F
→
07/25 00:31, , 21F
07/25 00:31, 21F
→
07/25 00:32, , 22F
07/25 00:32, 22F
→
07/25 00:33, , 23F
07/25 00:33, 23F
→
07/25 00:33, , 24F
07/25 00:33, 24F
噓
07/25 03:44, , 25F
07/25 03:44, 25F
→
07/25 03:45, , 26F
07/25 03:45, 26F
→
07/25 03:45, , 27F
07/25 03:45, 27F
噓
07/25 05:38, , 28F
07/25 05:38, 28F
噓
07/25 07:00, , 29F
07/25 07:00, 29F
噓
07/25 07:37, , 30F
07/25 07:37, 30F
噓
07/25 08:21, , 31F
07/25 08:21, 31F
噓
07/25 08:22, , 32F
07/25 08:22, 32F
→
07/25 08:26, , 33F
07/25 08:26, 33F
噓
07/25 09:23, , 34F
07/25 09:23, 34F
噓
07/25 09:31, , 35F
07/25 09:31, 35F
→
07/25 09:32, , 36F
07/25 09:32, 36F
→
07/25 10:17, , 37F
07/25 10:17, 37F
→
07/25 10:19, , 38F
07/25 10:19, 38F
→
07/25 10:43, , 39F
07/25 10:43, 39F
→
07/25 10:46, , 40F
07/25 10:46, 40F
→
07/25 11:15, , 41F
07/25 11:15, 41F
噓
07/25 12:53, , 42F
07/25 12:53, 42F
噓
07/25 18:07, , 43F
07/25 18:07, 43F
→
07/25 18:43, , 44F
07/25 18:43, 44F
噓
07/25 22:25, , 45F
07/25 22:25, 45F
推
07/26 06:37, , 46F
07/26 06:37, 46F
→
07/26 06:39, , 47F
07/26 06:39, 47F
推
07/26 18:45, , 48F
07/26 18:45, 48F
→
07/26 18:45, , 49F
07/26 18:45, 49F
→
07/26 18:46, , 50F
07/26 18:46, 50F
→
07/26 18:46, , 51F
07/26 18:46, 51F
噓
07/27 03:05, , 52F
07/27 03:05, 52F
→
07/27 03:07, , 53F
07/27 03:07, 53F
→
07/27 03:09, , 54F
07/27 03:09, 5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