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公司可以隨意資遣我們嗎??
講一下我認知到的部分 有錯再請版友指教
※ 引述《a088 ( 懶 女 人~g)》之銘言:
: 幹部說~你不配合公司運作
: 公司可以用這個理由資遣你
: 而且不會給你半毛錢!!
: 這種說法是正確的嗎??
當然不正確
找一下勞基法十一和十二條 終止勞動契約沒有不配合公司運作這項
頂多業務性質變更 但老闆必須"先"安排適當工作給你
: 幹部還說~如果想要這份工作就得配合公司
: 就算是叫你去掃廁所~你也得接受
所以適當工作就是主管說的"掃廁所"
: 有點受威脅的感覺
: 命賤勞工就該如此?
以上是字面上說法
若你不能勝任目前工作 就我了解公司必須提出證據 證明你無法適任目前工作
並紀錄下公司輔導你新工作內容的進行狀況(此例中為掃廁所)
若依然無法勝任新工作 才能依十一條第四項資遣 當然資遣費還是要給的
另外 我前公司有個新來的同事 做不到三個月被資遣 當時跟他講這個他也沒在意
所以勞工還是要捍衛自己的權益 自己都覺得無所謂了 當然就放任企業亂搞
有的公司會在你剛報到時 要你簽下試用期同意書 沒過試用就無條件資遣
這部分是不合理的 也是規避勞基法 勞基法沒有試用期這回事
原PO想跟公司耗就千萬不要自己提離職 也不要曠職
現在資訊很發達手機都有錄音功能 開錄音督到幹部面前 叫他有種再講一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167.156
→
06/14 18:28, , 1F
06/14 18:28, 1F
→
06/14 18:32, , 2F
06/14 18:32, 2F
→
06/14 18:33, , 3F
06/14 18:33, 3F
→
06/14 18:33, , 4F
06/14 18:33, 4F
推
06/14 19:12, , 5F
06/14 19:12, 5F
→
06/14 20:12, , 6F
06/14 20:12, 6F
推
06/14 20:55, , 7F
06/14 20:55, 7F
→
06/14 20:55, , 8F
06/14 20:55, 8F
推
06/14 21:49, , 9F
06/14 21:49, 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