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照SOP通報,然後同學就不會跳樓了嗎?
: 對呀,老師不可能什麼都會
: 但是領薪水最會了呀
對呀,就我所知全台現在有許多地方找不到代理老師,大學畢業就可以了,趕快來領吧
: 至少你是有作為吧
: 成功跟失敗是一回事,你覺得失敗了
: 但是有可能因為你的作為,讓他不往更偏差的路上去走
: 這樣在某個角度上來看,也是成功呀
: 而這個案例中的人是根本不作為
: 你被霸凌了?不好意思,老師幫不了你
當前老師的權力真的很小
我的孩子也曾因被霸凌,而家長到校把我劈頭罵了一頓,但相反的,那孩子也因霸凌對方,讓對方的家長也來把我罵了一頓
我沒有通報,只做了一些約談跟輔導
然後,現在這兩個孩子變成班對了
如果當時我選擇了通報,孩子最常見的就是轉學,然後家長交惡,換學校繼續霸凌別人,孩子在這些過程中學到什麼?
通報對老師而言百利無一害,通報了就可以免除很多責任,如果老師真的那沒怕事,應該是一出事就通報,寫寫報告就結束這回合
然後學生繼續打架,最好受傷上法庭給。法官處理,老師繼續爽領薪水
: 以後臺灣的警察也很好當呀
: 你錢被搶了?不好意思警察幫不了你
: 你被姦殺了?很遺憾你選擇了最笨的方式
: 這根本說不過去吧
: 眾所周知,老師是整個班上最有權力的人(國中、小)
: 這個人明明知道有霸凌事件發生
: 結果兩手一攤說他不能處理?
: 不能處理請你來是領薪水領爽的嗎?放寒暑假放爽的嗎?
: 你有沒有想過,你一個三、四十歲的班級領導者不能處理
: 你期望一個十三、四歲的青少年能自已處理?
: 他要怎麼處理?一個人打全班嗎?
: 對啦,然後這樣就是比較聰明的處理方式?
: 還是應該報警?寫信給教育局?讓教育局來處理?
: 真的是這樣,你老師不就可以處理了?
: 當老師當到兩手一攤說不能處理,怎麼不去吃屎好了?
: 還寫出這種卡片,根本不配當老師
: 臺灣的教育,可悲!
老師的意思我覺得很明顯,為何一定要這樣曲解
如果自殘是最聰明的方式,那大家都要自殘去了
霸凌就是權力的不對等容易產生的行為
在社會中權力不對等比比皆是,像老闆要員工做事,員工不做就被開除,只好摸著鼻子做
在校園,霸凌者要被霸凌著做事,沒做霸凌者就要朋友不要理他,被霸凌者就只好摸著鼻子做
前者看來很正常,後者好像不應該
老師唯一能做的是把自己的權力介入,去反轉這樣不對等的權力,結果就是兩人身份對調,如果原被霸凌著沒有反過來霸凌別人當然沒事,但事實往往不是這樣
在教育現場是很複雜的
孩子家長也曾想輕生,未果後我本應通報,讓輔導介入,但和家長訪談後,家庭氛圍已好轉,且若通報,所有的社扶補助將會少一大半,原來就因經濟而起的事件,最後還用經濟處罰,這不本末倒置
老師會是學校裡的王不是沒有原因,很多事不在現場,真的無法瞭解,有的事根本無解
板上的鄉民都很幸運,能跟我一樣拿著手機在滑,但如果有空做這些根本沒有資訊就做的公審,不如把這些時間拿去陪陪孩子,你的孩子也好,別人的孩子也好,社會需要的是雖然不好但要一起共好的精神,而不是找到犯人;孩子也在學,也會找犯人,找到就一起罵他,罷凌他,然後我們就再來找犯人…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F833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130.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556424623.A.BF5.html
推
04/28 12:15,
5年前
, 1F
04/28 12:15, 1F
→
04/28 12:15,
5年前
, 2F
04/28 12:15, 2F
推
04/28 12:17,
5年前
, 3F
04/28 12:17, 3F
→
04/28 12:17,
5年前
, 4F
04/28 12:17, 4F
→
04/28 12:17,
5年前
, 5F
04/28 12:17, 5F
這道理我也懂,大多情況確實也都是按程序走,但在這個個案裡,通報恐怕會造成更大的事件,所以做了這些選擇;而有些個案並未嚴重到需通報(當然這拿捏真的要看運氣了),有時事情弄大了,學生反而可能會學到一些負面的知識,現今老師真的難為。
→
04/28 12:17,
5年前
, 6F
04/28 12:17, 6F
推
04/28 12:21,
5年前
, 7F
04/28 12:21, 7F
→
04/28 12:22,
5年前
, 8F
04/28 12:22, 8F
→
04/28 12:26,
5年前
, 9F
04/28 12:26, 9F
→
04/28 12:26,
5年前
, 10F
04/28 12:26, 10F
推
04/28 12:35,
5年前
, 11F
04/28 12:35, 11F
→
04/28 12:35,
5年前
, 12F
04/28 12:35, 12F
→
04/28 12:35,
5年前
, 13F
04/28 12:35, 13F
→
04/28 12:45,
5年前
, 14F
04/28 12:45, 14F
噓
04/28 12:51,
5年前
, 15F
04/28 12:51, 15F
噓
04/28 13:33,
5年前
, 16F
04/28 13:33, 16F
→
04/28 13:33,
5年前
, 17F
04/28 13:33, 17F
噓
04/28 19:44,
5年前
, 18F
04/28 19:44, 18F
推
04/28 19:46,
5年前
, 19F
04/28 19:46, 19F
※ 編輯: jason251748 (111.242.130.158), 04/28/2019 21:07:10
噓
04/29 11:18,
5年前
, 20F
04/29 11:18, 20F
→
04/29 11:18,
5年前
, 21F
04/29 11:18, 2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10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