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育嬰假遭拒,請問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 引述《irs214 (堅強一點)》之銘言:
: 因為個人家庭因素,我預計下學期開始請育嬰假,目前身分是五年級導師
: 但校長拒絕我,理由有兩個:
: 1.教育部規定,代理教師不得兼任導師,學校勢必得說服目前的科任去接我的班
: 然後再招考代理教師去接科任,因為我的緣故,要牽動那麼多人,還不一定找得到人
: 我這樣會給學校造成很大的困擾。
: (但我查「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10條
: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不得擔任中小學導師或各處(室)行政職務。
: 但情況特殊,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者,代理教師得擔任之。)
: 所以只要情況特殊,應該還是能招考代理教師來兼任導師。
: 2.下學期很難招到好的代理教師,而且臨時換老師,家長一定會投訴到教育局
: 孩子也很可憐,我這樣一點職業道德都沒有,自己家庭的事應該要自己處理
: 我可以找保母、送托幼兒園,但不應該把問題丟給學校
: 如果我還是有請育嬰假的需求,請問我該找誰幫忙(學校教師會?)
: 或該怎麼處理呢?(投書到教育局?)
: 因為育嬰假學校不是不得拒絕嗎?
不知道你是男性還是女性,但不管怎樣,請下去就對了!
我是男生,但我也同樣請了半年育嬰假,接手我老婆的照顧工作。
我本身在高中服務,而所任職的是學測會考的學科,但很不巧的是,該科只有我一人,而且我也兼任高三導師。
當時我打算請育嬰假的時候,校長直接在升旗後,把我留在學生散去的操場中對我「曉以大義」。
他說,該科只有我一人,請了的話全校的學生都必須要讓代理老師上課,這樣對學生不好。
我沒對他作什麼回應,只說我因為家庭因素,必須要請。而且我也當過兼課教師,我不覺得代理或是兼課教師在專業及教學熱情有不足之處。
校長話鋒一轉,他說其實是我這個科目不好找,而且只有半年,不太會有人願意代理。
這我就完全不想說什麼,代理教師選聘不是我能決定的,找不到人我也沒辦法,我這個科目節數少也不是我決定的。
校長見我無動於衷,最後說了一段讓我很生氣的話,他說我是全校唯一的該科教師,隨便請假的話,觀感很不好,對家長很難交代,更會影響學校的招生情況……
唉,公校校長這麼說,我實在很無奈。
我老婆今年初產下雙胞胎,因為我們都沒與長輩居住在同一區域,長輩根本無法支援,原想送托嬰中心,但家附近的全部額滿,也沒有離家近的保母可托,我老婆獨自一人照顧兩個嬰兒,那種辛勞完全無法言喻,我們又是新手爸媽,很多事情根本無法迎刃而解……
因為經濟上的考量,加上我老婆也必須休息,當她育嬰假快結束時,我和她討論後,決定由我接手。
說真的,孩子的成長就那一瞬間,孩子的成長最需要的就是父母的陪伴,學校的校譽,外人對我的觀感,那對我來說,都不是什麼重要的狗屁東西。
尤其是我明明是高三導師,要是校長跟我說我這樣會影響學生士氣,那我或許還會猶豫,結果他在意的點居然是它媽的校譽和招生。
干我屁事。
所以我隔天就送申請書,送完就請了兩天事假,接著週休,讓他想找我哭么也找不到,事後想想,其實他也不能說什麼,我只是履行我的權益。
所以我想跟原po說,你不要去管校長說了什麼狗屁倒灶的話,管他說什麼職業道德教育愛,你只要回頭看看你家寶貝的睡臉,孰重孰輕,當下分明。
而且原po也不要覺得自己會造成同事麻煩,反而是你不請更會讓同事受苦,因為校長凹你凹成功,下次有別的同事要請,他也會凹你同事,說上次那個某某某最後沒請還不是沒問題,所以你也別請之類的鬼話……
所以為了你的同事,你更該請。
育嬰假是基本權益,千萬不要犧牲了,家人才是最重要的。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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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儘管校長說代理有多難招,最後還是招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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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育嬰確實會讓同事辛苦一些,以我來說,我的同事們和教務主任都很幫忙我,所以能讓我請得無後顧之憂,所以原po到時候別忘謝謝一下同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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