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被女學生說很色

看板Teacher作者 (燙衣板)時間12年前 (2012/04/16 21:57), 編輯推噓10(1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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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pik (capik)》之銘言: : ※ 引述《hgmin (保護色)》之銘言: : : 前文恕刪 : : 抱歉前文並沒有說清楚,所謂紀錄拍照指的是 學生才藝展演、大隊接力、 : : 班級戲劇演出及各種教學活動(如性別平等教育,潔牙示範),之前的事件 : : 就發生在才藝展演結束後,其動機也只是想說可以放在畢業紀念冊上。 : : 並無單獨對個人拍照的情形,我想以後拍照就交給學務處和畢冊攝影師了。 : : (後來檢討,也許是才藝展演,學生跳舞的服裝都喜歡模仿韓國偶像,穿得 : : 超火辣,讓他們感覺不舒服吧! 雖然我拍照時是每個節目都拍,不過他們並 : : 不曉得) : 非也非也,這位男老師,你的觀念還是沒有弄清楚 : 你上面說的團體拍照都在個資法條款裡面,不管是團體照、活動照片、個人特寫(這個 : 則是有觸法嫌疑), : 只要老師照的,都要經過當事人同意才行,而不是老師說了算, : 也不是:一句話我想做成果,我要報成果就可以交代過去。 : (簡單講:你們班學生只要有一人不同意,他就不能入鏡,就不能上你的 : 畢業鏡念冊照片。) : 當然說規說,實務上真的用個資法提告老師的學生跟家長目前並不多, : 不過竟然新法案下來了,老師就要改變觀念及作法,不能等上新聞了才改。 : 在你的案例中,聽你的表達,你是完全沒有徵詢過學生意見才對, : (即便問過學生,也要有正式書面資料,同意的書面資料才能做,更何況一班幾十個 : 學生,只要有不同意的學生,他們就要排除在外,而不能用少數服從多數的概念含括 : 進去,或是用表決的方式讓少數聲音不見) : 還有一個作法,自己將圖片後製(就是將不同意的學生馬賽克) : : 也因為覺得和女學生交談須避嫌東避嫌西很麻煩,所以和班上女同學幾乎 : : 無互動,頂多交代公務。 : : 不過也感謝板友的建議,雖然我知道個資法通過後,學生的照片和姓名不能 : : 同時出現在公開場合,但卻沒注意拍照也要事先取得同意。 : : 唉~難道以後上課前都要和學生宣導:[各位同學,因為本次課程需要繳交活動紀錄 : : 與成果報告,所以老師要拍照紀錄,各位同學同意嗎?] : : 大概了解自己與學生的互動在哪些小地方需要更嚴謹,也謝謝大家。 : 這位老師看來孩不清處個資法立法的意涵,所以一直用老師要報成果、學校要做記錄 : 等理由來想,顯然這樣在處理學生資料會很危險。 : 公務員辦事情一定有法規依據,如果是上頭交代你做的,請上頭幫你解決個資法問題, : 他們要承擔就由他們承擔,不然老師並不需要那麼多事。 : 希望能快快弄清楚個資法的立法精神,並按造這精神去做事情,比較能長長久久。 我還是不認為這樣有觸犯個資法。 個資法第51條: 第 51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本法規定: 一、自然人為單純個人或家庭活動之目的,而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 二、於公開場所或公開活動中所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未與其他個人資料結 合之影音資料。 公務機關及非公務機關,在中華民國領域外對中華民國人民個人資料蒐集 、處理或利用者,亦適用本法。 學校公開活動拍照蒐集,哪裡有違反個資法? 即使放在學校的相關刊物或網頁上,也沒有連結到個人資料啊! c大若要說人肉搜索就可以查到資料, 那給個ptt的id都可以查到本人了,ptt也違反個資法囉? 再看個資法第2條: 第 2 條 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 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 、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 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貼個照片,能識別上述個人的資料嗎? ------ 小心謹慎是好事,但杯弓蛇影、劃地自限並不需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4.252

04/16 22:16, , 1F
同意這篇。否則以後不小心自拍拍到路人都違法了
04/16 22:16, 1F

04/16 22:16, , 2F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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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00:18, , 3F
那如果學生穿制服,上面剛好有姓名、班級還有學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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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00:25, , 4F
貼個照片,無法識別他是哪間學校學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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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00:25, , 5F
這樣不就連結出他的學校資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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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00:26, , 6F
一個法條,各自解讀吧。劃地自限能保平安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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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00:26, , 7F
那寧願劃地自限,也不需要冒多餘的風險。
04/17 00:26, 7F
知道他是那個學校,還是不知道他的姓名,連結不出他是誰啊。 如果照c大所說, 路上穿著某校制服的學生,我們從他的衣服就知道他是那個學校的學生, 這樣也違反個資法?

04/17 08:14, , 8F
怎麼現在搞得當老師還要兼修法律學 =.= 好忙...
04/17 08:14, 8F

04/17 13:39, , 9F
同意這篇!! 如果太綁手綁腳,那就什麼都不要做了!!
04/17 13:39, 9F
※ 編輯: zamp 來自: 118.170.24.15 (04/17 20:10)

04/17 22:49, , 10F
知道學校,老師,沒辦法去那個學校找到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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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2:50, , 11F
這樣還連結不出來,那還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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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2:50, , 12F
路上如果有人穿制服,沒有老師,那應該連結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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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2:50, , 13F
除非去學校站崗堵人,一個一個過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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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2:51, , 14F
問題今天你是老師,放有學生制服照片在班級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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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2:51, , 15F
請問誰找不到你那位可愛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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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2:51, , 16F
這樣還不叫洩漏學生的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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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00:04, , 17F
我也同意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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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6:27, , 18F
標準解釋~
04/18 16:27, 18F

04/20 15:39, , 19F
個資好像不是這樣解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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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15:40, , 20F
不能說什麼找的到就是洩漏個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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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1:38, , 21F
推此篇
05/01 21:38,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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