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被女學生說很色
※ 引述《hgmin (保護色)》之銘言:
: 前文恕刪
: 抱歉前文並沒有說清楚,所謂紀錄拍照指的是 學生才藝展演、大隊接力、
: 班級戲劇演出及各種教學活動(如性別平等教育,潔牙示範),之前的事件
: 就發生在才藝展演結束後,其動機也只是想說可以放在畢業紀念冊上。
: 並無單獨對個人拍照的情形,我想以後拍照就交給學務處和畢冊攝影師了。
: (後來檢討,也許是才藝展演,學生跳舞的服裝都喜歡模仿韓國偶像,穿得
: 超火辣,讓他們感覺不舒服吧! 雖然我拍照時是每個節目都拍,不過他們並
: 不曉得)
非也非也,這位男老師,你的觀念還是沒有弄清楚
你上面說的團體拍照都在個資法條款裡面,不管是團體照、活動照片、個人特寫(這個
則是有觸法嫌疑),
只要老師照的,都要經過當事人同意才行,而不是老師說了算,
也不是:一句話我想做成果,我要報成果就可以交代過去。
(簡單講:你們班學生只要有一人不同意,他就不能入鏡,就不能上你的
畢業鏡念冊照片。)
當然說規說,實務上真的用個資法提告老師的學生跟家長目前並不多,
不過竟然新法案下來了,老師就要改變觀念及作法,不能等上新聞了才改。
在你的案例中,聽你的表達,你是完全沒有徵詢過學生意見才對,
(即便問過學生,也要有正式書面資料,同意的書面資料才能做,更何況一班幾十個
學生,只要有不同意的學生,他們就要排除在外,而不能用少數服從多數的概念含括
進去,或是用表決的方式讓少數聲音不見)
還有一個作法,自己將圖片後製(就是將不同意的學生馬賽克)
: 也因為覺得和女學生交談須避嫌東避嫌西很麻煩,所以和班上女同學幾乎
: 無互動,頂多交代公務。
: 不過也感謝板友的建議,雖然我知道個資法通過後,學生的照片和姓名不能
: 同時出現在公開場合,但卻沒注意拍照也要事先取得同意。
: 唉~難道以後上課前都要和學生宣導:[各位同學,因為本次課程需要繳交活動紀錄
: 與成果報告,所以老師要拍照紀錄,各位同學同意嗎?]
: 大概了解自己與學生的互動在哪些小地方需要更嚴謹,也謝謝大家。
這位老師看來孩不清處個資法立法的意涵,所以一直用老師要報成果、學校要做記錄
等理由來想,顯然這樣在處理學生資料會很危險。
公務員辦事情一定有法規依據,如果是上頭交代你做的,請上頭幫你解決個資法問題,
他們要承擔就由他們承擔,不然老師並不需要那麼多事。
希望能快快弄清楚個資法的立法精神,並按造這精神去做事情,比較能長長久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196.27
※ 編輯: capik 來自: 61.225.196.27 (04/15 14:17)
推
04/15 14:43, , 1F
04/15 14:43, 1F
推
04/15 15:39, , 2F
04/15 15:39,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國小
7
17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國小
10
21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8 篇):
國小
18
54
國小
11
38
國小
7
17
國小
2
2
國小
6
11
國小
7
19
國小
4
12
國小
10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