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一些省思 不妨思考
※ 引述《TopoT (不如歸去)》之銘言:
: 私以為修身不如一般人想像容易
: 修身要能知內外 見性明心 忍辱背習 著實不易
: 一個注重自己私慾的人可以稱之為看重自身大於天下萬物的人嗎
: 這樣的人是看重天下萬物勝於自己的
: 因為此人 音色觸亂其神而不自知 癡狂於世 追逐形色 終不勝其擾
: 觀其欲 止其心 不以天下萬物之異動而自擾
: 可知 此人知 知萬物不如知己
: 是言重己大於天下
: 這樣的人如同天地 不為己之私慾 而擾動萬物的安寧
: 真正利益於天下
修身不易... 您覺得.. 何處最難呢?
事實上,小妹以為,能知道自己的過錯並懺悔,誓言不二過,是以為最難之處。
當今社會,許多人一遇到挫折、失敗,便開始怨天尤人,怪社會、怪國家、怪
同事、親友、師長、朋友、晚輩,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自己完全都沒有錯=.="
這樣的人,太多太多了,不計其數。更可怕的是,人人都這樣時,造成的社會現象
,就是我們看到的治安敗壞、人心惶惶,人與人之間充滿猜測、妒忌、提防。
在我的信仰裡,也教導著我們必須要悔改自己的過錯,道理是相同的。可惜,
世人常盲目,只想追求己身私慾、利益,而忽略其他人的感受,甚至傷害他人,
每每造成的亂象一堆,真叫人不甚唏噓。
當然,小妹也絕非完人。只是在當初小悟而明心見性,回復到赤子的本心時,就
對自己說,要盡所能的幫助需要幫助的人,讓更多的人可以過的幸福、快樂。
在那當時,一開始,小妹是在"刀劍"這款網路遊戲上,勸導大家的(結果雖有人
認同小妹的看法,但多數人都要小妹閉嘴,別打擾他們玩遊戲=.=")。我總會關心
每個人在現實生活中的情形,也因此交到了許多朋友(跟我老公,也是當時上台北
找其中幾個朋友時,當中一位有他電話,打給他約他一起出來玩,才碰到面的^^~)
。
剛開始,我聽了很多人說他們的故事,心情會受到影響。有個朋友,曾經因為他
女友要跟他分手,而割腕自殺過,我到了他那,聽他的故事並鼓勵他走出陰霾,還
帶他到我們教會去^^"(地點在玉里唷!) 在那裡呆了約一天多的時間,但我似乎是
把他的負面情緒吸收了過來,換成我的心情整個低落到不行,他則心情好了許多。
當時,我極力想找一個能釋放負面情緒的出口,於是想到我老公他(當時我們還
祇是見過面的朋友而已),雖然他當時才剛離婚不久,但我感覺在他身邊,我完全
沒有任何壓力,他已經放下了許多事、不需我唸^^"..(當時約他的那個朋友,個性
就很懦弱,居然跟一個有同居男友的女生在一起,而且那女生似乎把這兩人玩弄於
股掌間,小妹實在看不下去,一直狂唸他=.=") 所以,才漸漸促成了我的這段姻緣。
我的情形,在遇到他之後,那個本心被愛情矇蔽了一段時間(從原本開朗又變回
以前的自閉=.=" 活在世界裡只有他,喪失自我的情況),直到寶寶生下來那一刻,
才又回復過來。不過,我老公他倒是比較喜歡以前的我=.=" 現在的我太過固執,
而跟前男友,也是因為他受不了我的這種轉變,跟他才分手的。
但現在,小妹已經不會被外界所影響甚深了,頂多只是事情發生的當下,作出
反應,就能回復平靜。果然有訓練就有進步^^"....
在看了許多世間的事之後,小妹其實心中有許多感慨,那是一時半刻無法說盡的
。希望在有限的生命時間裡,能與各位大德分享^^~ 也希望各位大德,能努力、
用力、盡力的用心批評指教,讓我們大家能共同成長,一起為這社會的改善盡心盡
力。
畢竟,國家興亡,匹夫有責! 不是嗎^^?
--
願消三障諸煩惱 願得智慧真明了
普願罪障悉消除 世世常行菩薩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137.59
推
01/14 15:28, , 1F
01/14 15:28, 1F
→
01/14 15:28, , 2F
01/14 15:28, 2F
→
01/14 15:29, , 3F
01/14 15:29, 3F
→
01/14 15:30, , 4F
01/14 15:30, 4F
→
01/14 15:31, , 5F
01/14 15:31, 5F
→
01/14 15:32, , 6F
01/14 15:32, 6F
→
01/14 15:58, , 7F
01/14 15:58, 7F
→
01/14 15:59, , 8F
01/14 15:59, 8F
→
01/14 16:00, , 9F
01/14 16:00, 9F
→
01/14 16:01, , 10F
01/14 16:01, 10F
→
01/14 16:10, , 11F
01/14 16:10, 11F
推
01/14 16:14, , 12F
01/14 16:14, 12F
→
01/14 16:14, , 13F
01/14 16:14, 13F
→
01/14 16:14, , 14F
01/14 16:14, 14F
→
01/14 16:14, , 15F
01/14 16:14, 15F
→
01/14 16:15, , 16F
01/14 16:15, 16F
→
01/14 16:16, , 17F
01/14 16:16, 17F
→
01/14 16:17, , 18F
01/14 16:17, 18F
→
01/14 16:17, , 19F
01/14 16:17, 19F
→
01/14 16:18, , 20F
01/14 16:18, 20F
→
01/14 16:19, , 21F
01/14 16:19, 21F
→
01/14 16:20, , 22F
01/14 16:20, 22F
→
01/14 16:20, , 23F
01/14 16:20, 23F
→
01/14 16:21, , 24F
01/14 16:21, 24F
→
01/14 16:22, , 25F
01/14 16:22, 25F
推
01/14 16:24, , 26F
01/14 16:24, 26F
→
01/14 16:25, , 27F
01/14 16:25, 27F
→
01/14 16:25, , 28F
01/14 16:25, 28F
推
01/14 16:28, , 29F
01/14 16:28, 29F
→
01/14 16:29, , 30F
01/14 16:29, 30F
→
01/14 16:29, , 31F
01/14 16:29, 31F
→
01/14 16:30, , 32F
01/14 16:30, 32F
推
01/14 16:36, , 33F
01/14 16:36, 3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