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廣宣文系列討論 救濟文自行爬文已刪文
你是個誠實的人
※ 引述《octopuso1c (堅持下去)》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我因為5.1.3的不符資格而被刪文了
: 在我PO交易物時,也的確清楚的閱讀過板規才PO文的
: 板規中並沒有寫到何謂"廣宣之定義"、"交易之定義"
字面定義太多了,可以查查字典或網路
[廣宣]規則在[交易]底下
5.1 :[交易]
交易文包含:[合購]、[求租]、[租屋]、 [廣宣]、[贈送]等項目。
為求板面整潔,採單一標題,請更改成合適標題,賣物使用[交易]。
如標題錯誤板主將直接修改。
1. [贈送]、[求租]無需發文資格、不計發文次數,
但是需列出時間、地點、物品內容(預算),若資訊無齊全者,刪文禁言7日。
2. 發表交易文需有交易文資格,
登入300次、發文篇數90篇、退文數為0,
每個帳號限15天1篇,違者退文禁言30日。
3. 廣宣文需有廣宣文資格 ,
登入400次、發文100篇、自介2個月以上、退文數為0,
每店每月限1篇,違者退文禁言90日。
4. 交易文需列出時間、地點、物品名稱,違者刪文禁言14日。
買物應以[徵求]文發表,詳見5.2徵求文規範。
: 後來板主告知是自產自銷,有違反板規之處。但片尋不著此項說明
: 我原本的立意只是想將我多於吃不完的農產品賣出
: 並不是我原本種來就要賣的,但依照板主說法還是視為自產自銷
: 如果我知道自己適用廣宣,當然會按照格式,資格不符便等累積到夠資格才發
: 但單純的將多的、吃不完食物賣掉,這樣子無法列為交易嗎?
身份的不同,必然會造成誤會。
雖然你的立意良善,
但造成板主和其他人的困擾,
當下一篇板友,自產自銷的,發了類似廣宣文章,但資格不符
: 因為這樣子多了一篇退文,是不是往後我需要出清一些生活用品,便不能PO文了?
劣退 首劣三天就可以消了的樣子 之後是180天
: 我是覺得在沒有明確規定什麼樣子視作廣宣、什麼樣子視作交易
: 在這樣子的前提下適合執法嘛?法源是?至少目前置底的板規有定義?
難道還要定義什麼是徵求、什麼是請益
執法來源,板規 (定義只是字面上意思
不服可以上訴
不懂可以問
: 吃不完是賣的真正原因,讓好的食物不要被浪費 我的本意真的是如此
: 我備註的自己栽種的,是想說不要被誤會是商家,因為就只有我一個人而已
立意良善,這就是社會
道德自在良心,
網路上業配文誠實一點的,會註明
商業一點的,不會註明
: 希望台中板能夠妥善規劃交易的規定,我個人是不認為劃分得太細是件好事
: 有實際金錢往來、可追蹤聯絡方式的,就歸在交易
: 我個人頭腦比較簡單,觀念裡認為有實際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就是交易
商人會想的比較複雜,但不應該大家配合你
而是你配合板規,廣宣你不是第一個人po的,也不會是最後一個人po的
建議是提出有效的意見,沒有頂多只是稱為抱怨
其實我覺得廣宣是長期且重複性的,無奈只能會規範,卻無法避免。
: 交易規定化繁為簡不是件容易事,但如果規定不能夠容易令人明白
: 相信還是有很多人會誤觸規定
: 今天我大可以說這些東西是別人送的,吃不完要賣
: 可是明明是我自己的在一塊小小的地種的,有多的就賣出以免落果浪費
: 如果要為了避開廣宣=自產自銷的定義,這樣不是多此一舉?
: 網路上很難判定誰誠實誰說謊,客觀的條件就是過去發文記錄和個人資訊
網路的確是如此,就別太認真了
今天我是農夫,我就會po 贈送文 請板友來吃 免費
大家就會覺得 人很好 又免費 贈送文又沒限制
只是贈送的地點,是在我店裡 有地址 有招牌,且我還有賣其他東西
你覺得我有違規嗎?大不了不要打出招牌出來嘍
: 可以從已知的客觀條件去定交易文規範大方向
: 往細節裡鑽,我個人認為不是個好的方式
: 只是想問問何時才會有正式規定出來,而不是自由心證
不是自由心證,而是"根據板規標準","板主判定"
依您發文,就過不了 [廣宣]的標準,板主只是執行他應有的作為。
: 我以後還想在台中板出清一些個人的生活用品阿...
還是可以發文啊~
--
幾p 有400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206.1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69242307.A.659.html
推
07/23 11:10, , 1F
07/23 11:10, 1F
推
07/23 11:14, , 2F
07/23 11:14, 2F
→
07/23 11:20, , 3F
07/23 11:20, 3F
→
07/23 11:30, , 4F
07/23 11:30, 4F
→
07/23 11:30, , 5F
07/23 11:30, 5F
推
07/23 11:33, , 6F
07/23 11:33, 6F
您可以說說 自產自銷和廣宣有什麼不同嗎?
一個是 B TO C
一個是 C TO C
農夫 不經過 中盤商 ,直接銷售給客人,達到宣傳目的。
你認為這樣就不是廣告了?
→
07/23 11:33, , 7F
07/23 11:33, 7F
→
07/23 11:34, , 8F
07/23 11:34, 8F
※ 編輯: RunDLL32 (61.223.206.183), 07/23/2016 11:55:58
→
07/23 11:52, , 9F
07/23 11:52, 9F
→
07/23 11:53, , 10F
07/23 11:53, 10F
→
07/23 11:55, , 11F
07/23 11:55, 11F
→
07/23 11:56, , 12F
07/23 11:56, 12F
→
07/23 11:57, , 13F
07/23 11:57, 13F
→
07/23 11:59, , 14F
07/23 11:59, 14F
→
07/23 12:00, , 15F
07/23 12:00, 15F
→
07/23 12:02, , 16F
07/23 12:02, 16F
→
07/23 12:03, , 17F
07/23 12:03, 17F
→
07/23 12:07, , 18F
07/23 12:07, 18F
→
07/23 12:09, , 19F
07/23 12:09, 19F
→
07/23 12:10, , 20F
07/23 12:10, 20F
→
07/23 12:18, , 21F
07/23 12:18, 21F
→
07/23 12:19, , 22F
07/23 12:19, 22F
→
07/23 12:24, , 23F
07/23 12:24, 23F
→
07/23 13:00, , 24F
07/23 13:00, 24F
→
07/23 13:08, , 25F
07/23 13:08, 25F
→
07/23 13:08, , 26F
07/23 13:08, 2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