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廣宣文系列討論 救濟文自行爬文

看板TaichungBun作者 (腦子有洞)時間8年前 (2016/06/12 23:21), 8年前編輯推噓26(26081)
留言107則, 1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8 (看更多)
5.1.3. 廣宣文需有廣宣文資格 ,      登入400次、發文100篇、自介2個月以上、退文數為0每店每月限1篇,違者退文禁言90日。 廣宣文比交易文頭痛多了阿~~~~~~~~~ 到底廣宣碰到交易碰到揪團 要怎麼認定阿........... 想跟大家討論一下 先給各位看官幾個版上範例: 1. 60 5/05 seedlingceh □ [揪團] 5/5 今天晚上 小小桌遊聚會 61 1 5/14 seedlingceh □ [揪團] 今天 小小桌遊聚會 62 5/15 seedlingceh □ [揪團] 今天下午 小小桌遊團 63 5/17 seedlingceh □ [揪團] 今天晚上6點 小小桌遊聚會 64 5/18 seedlingceh □ [揪團] 5/19晚上6點 小小桌遊聚會 作者 seedlingceh (喜得林)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揪團] 5/19晚上6點 小小桌遊聚會 時間 Wed May 18 19:48:58 2016 ─────────────────────────────────────── 活動主題: 小小桌遊聚會 集合地點: 喜得林(台中市西屯區逢甲路225巷18號1樓) (入場費100元,冷氣開放、含茶水) 活動時間: 5/19 晚上6點開始 結束時間 Maybe 11點~~ (可中途離開或加入XD) 目前人數: 3人 最多8人開兩桌 報名方式: 站內信 (LINE或聯絡方式與暱稱) 或是撥電話04-2452-9563 直接詢問 此案例舊例為揪團行為 但是G前版主上任後 認為是廣宣 2.案例 #1NNGXcK5 (TaichungBun) 32 13 6/12 wbsj □ [交易] 雲林自產自銷㊣蒜頭 作者 wbsj (百香綠)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交易] 雲林自產自銷㊣蒜頭 時間 Sun Jun 12 14:59:47 2016 ─────────────────────────────────────── 吃過一次就念念不忘的許家蒜頭又來囉!這次跟朋友回家特別載一些上來分享給大家,我 們一包有兩斤只賣$300,等於一斤只要$150大洋。 買回家不用再烘乾或日曬,隨貨附贈紅色網袋,需要的請留言或私訊,限量20包售完為止 ! 面交地點: 大雅區大明國小 面交時間: 平日晚上 http://i.imgur.com/Bs5ZTsv.jpg
http://i.imgur.com/wWHp1PY.jpg

06/12 16:07,
自產自銷不是不能po嗎?被之前版主警告過
06/12 16:07

06/12 16:11,
他上站夠文章也夠 也在台中面交 看不出來哪裡違規??
06/12 16:11
我怎麼認為他是交易為主 因為他沒有說他蒜頭很好吃(?) 3. 玉米王事件 詳細內容大家可以看一下 精華區 22. ◆ 救濟服務 22. 1. ◆ 001 bosscat 22. 1. 1. ◇ [救濟] bosscat 22. 1. 2. ◇ Re: [救濟] bosscat 22. 1. 3. ◇ [公告] 水桶 5/24~30 作者 BossCAT (貓老闆)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徵求] 送烤玉米 時間 Sat Apr 30 22:44:02 2016 ─────────────────────────────────────── 編號 品 名 金 額 備 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今天不純老闆辦了一個請客人吃玉米的活動 ,但活動不如預期,萬人響應,七人到場 但玉米王我已準備五十枝起來,所以現在還剩四十三枝,但沒送掉不純老闆覺得心開心, 所以他還是決定要把這五十枝全送完。 唯一的要求,希望能幫我和不純老闆按個讚,彌補一下不純老闆活動失敗的心情 地址 中區中華路一段159號 阿佳海產店旁 我要成為玉米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225.62 我感覺是因為要幫不純老闆案讚 所以L前版主和G前版主 認為有廣宣 大家怎麼看呢?? 我先說我的看法好了 1.揪團到自己店家 但是沒有說自己的店多好 不算廣宣 2.他沒有說自己東西很好吃 不算廣宣 3.沒有幫不純老闆案讚 也會給玉米 不算廣宣 我發現我太寬鬆了阿~~~~~~~~~~~~~~~~ 廣宣板規一定要改的拉~~~~~~~~~~~~ -- 洗完澡再來發水桶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0.104.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65744901.A.01D.html ※ 編輯: talk5566 (140.120.104.46), 06/12/2016 23: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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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他沒說那是他的店的話其實我根本不知道,對我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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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說覺得沒有宣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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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覺得有算廣宣,畢竟都說自家產的要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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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我覺得不算,不按也會給,我比較覺得是贈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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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案例一來說的話,要怎麼知道發文的人到底是不是店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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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除了有人知道提出證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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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案例二算廣宣,其他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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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案例一開始主揪沒提到自己是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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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13才正式告知是自己的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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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因為店主有收到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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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店名也出現在文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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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會給予廣宣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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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揪團的話禁止店家會比較好,只是認定上會比較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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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贈送的話...總比假交易假揪團那種有誠意多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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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說我想把廣宣跟交易混再一起 其實這兩個標準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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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類似 罰則也都很類似 弄成同一個標準 應該比較好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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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想說要有優惠才能廣宣 可是太複雜了 每天都在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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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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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鄉民ID 定價打9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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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如果假交易揪團 真廣宣就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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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樣有夠難認定的 廣宣就當成交易 他要給幾折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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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事情 這樣簡單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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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以後揪團文不要寫出店家 地點寫X區近XX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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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高義阿 這樣七天一篇廣宣文 會很亂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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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像案例二的那個 基本上就不好判定 所以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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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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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天拉 七天太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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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宣其實也不見得非頻率高不可,像怒烤跟吉爸那樣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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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的其實都還會蠻有印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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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天一篇廣宣也很多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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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 七天一定更受不了 或者交易文也都改成一個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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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喇 嚴格一點來說ptt是不能打廣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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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廣宣上我覺得要嚴格一點 不要像交易文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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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交易文一個月也夠多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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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宣頻率太高讓人懶得看,就變成反效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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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 交易如果自己覺得一個月太久 可以去置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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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1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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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是 登入300次、發文篇數90篇、退文數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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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每30天限1篇,違者退文禁言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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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入400次 發文100 在台中版三個月內有發過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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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的資格和交易雷同 懲罰和廣宣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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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這條件太容易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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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刻意發文章吧 這種刻意一點意義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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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登入300次 對新使用者 已經很難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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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把懲罰變成嚴格 才是對正當使用者的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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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鼓勵你正當發文 但是你亂發文就給你嚴格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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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一直對於很多PTT版主把標準越定越嚴格很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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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除了把新使用者越弄越少之外 一點好處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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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好吧 我只是覺得廣宣資格跟交易一樣 台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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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多很多廣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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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樣可以減少交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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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個人認為都廣宣 3有註明要求 並沒有像上面說不按也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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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算是漏洞啦,模糊邊界,不過玉米王是真心想送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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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在po文時可能沒想這麼多,所以才會提到打卡送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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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那一篇而言,說要算廣宣也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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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也是真的送,就算你沒按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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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08:27, , 87F
廣宣不是罪 我支持店家 但不能曖昧模糊 案3為例 要嘛就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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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宣 要嘛就把主文有特定要求那段全改掉 不能推文偷吃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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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的話我倒是想問,倘若都沒提地點也沒提到玉米王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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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單純送玉米,但是有其他板友在推噓文提到地點or玉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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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也算他廣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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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宣跟交易應該都是規範發文者 你提的只要沒原文特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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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無違規 但是主文有要求就需更改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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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算 2不算 3算 。廣宣 交易都15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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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也算廣宣啊,因為有提到自家店名,除非他啥都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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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議交易跟廣宣混再一起拉成30天 這樣搬家或其他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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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0:32, , 97F
情況要出清點東西的 反而換這族群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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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建議交易文新增一條不能賣比原訂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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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1:00, , 99F
........不是職業賣家 一個月賣一次很夠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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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1:17, , 100F
樓上l大可以分享一下您當板主時的心得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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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2:57, , 101F
自產自銷要算廣宣啊!
06/13 12:57, 101F

06/13 13:01, , 102F
覺得都算XD但3其實不提幫按讚就算贈送了,不過覺得1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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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3:01, , 103F
可以直接透過修改揪團規則,直接禁止商家自糾消費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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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3:01, , 104F
,其實蠻認同板大說的廣宣交易合一,畢竟有太多認定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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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3:01, , 105F
灰色地帶,但前提是要把交易文發文間隔天數再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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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3:02, , 106F
我沒當過台中版版主(攤手) 學校版時 制定會留版主判決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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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13:02, , 107F
沒有訂死 就是用版主主觀認定 但是不一致時 容易出問題
06/13 13:02, 107F
文章代碼(AID): #1NNNu50T (TaichungB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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