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後續該處理及注意事項?
※ 引述《qutar (我是PS3新手)》之銘言:
: 前行車紀錄器:
: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857cYsc4YNQLQfAzCjRXzNK9JxKOxcll
: 後行車紀錄器:
: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9wCvgZYv35x8Nq78lioRqY2LjOKHWJuW
: 事由: 小弟行駛於外車道在接近右轉路口時 先打左燈超過在外側車道的黑車(賓士)
: 在與小客車並行後打右燈超車 並慢慢往右靠 過程中有用照後鏡確定後車(賓士)距離安
全
: 且開始右轉 在超過斑馬線後右邊龍頭被小綿羊撞上 對方直接滑行道右轉後的斑馬線上
: 我沒有倒 之後回到警局 承辦員警看完我的行車紀錄器後 說我為什麼沒有禮讓直行車
且
: 對方一改撞到我之後抱歉的態度 直接在製作筆錄時 直接說"我直線騎的好好的 他突然
右
: 轉撞我左後輪" 我當場傻眼但也沒有制止 因為畢竟是在作筆錄 我就讓他說完(反正紀
錄
: 會
: 留著) 之後隔天我打電話給對方 對方說腳骨裂要休養兩個月 想私下和解 問我誠意如
何
: 我要對方給個數字也不說 我提到要申請肇事裁決他也說不用 我說錢我出沒關係
: 對雙方都是一整賠償的依據 他還是說不用 之後我問他為何當天筆錄要這樣做 講到一
半
: 又
: 聽到他的家人在旁邊一直出主意 我說要給他們看行車紀錄器他又拒絕 當下我口氣就差
了
: 當然後續就是對方嗆我說要走司法程序(我有注意到我沒罵他) 當天晚上我火速線上申
請
: 交
: 通裁決
: 從事發但現在 我已經跟強制險保險公司備案 另外也不在跟對方通話 僅用簡訊問候 然
後
: 也去跟事發轄區員警報備 請他們調後車的行車紀錄器 當然路口監視器我在當天就確認
了
: 拍攝角度只有一個爛字可以形容
: 目前我想請問各位兩點:
: 1.我在轉彎真的要讓直行車嗎?
: 2.還有甚麼是我現在要做的?
: 以上 感謝各位看完
影片之前放過了
所以放上自己去現場量完距離參照行車記錄器畫的圖
https://i.imgur.com/YFYObTt.jpg
從上次問大家意見到現在大概過了2個月多
期間查了很多法規 確實都是很多人提到的’‘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且法規中也沒有
針對’‘同車同道’‘多做路權說明(但白痴都知道 當然是後車要注意前車 除非哪天人
類演化到屁眼也能看東西 就不會只有後車未注意前方路況 也會有 前車未用屁眼注意後
方車況 離題了...)
在這邊我提供一些之前找到的法規 希望不要再有人被一些不懂的人給唬了
以下是有人問交通部 同車同道且且轉彎時的路權說明 (大家都自栩跟汽車平權 應該是
能適用吧?)
發文字號:交通部98.02.05.交路字第0980017407號函
公(發)布日:098.02.05
本 文:
主旨:有關貴庭函詢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條第 1項第 7款之適用事宜乙案,復如說
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庭 98年 1月 1月14日雲院明民和97年度重訴字第 1號函。
二、查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係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 條規定,
爰本案所詢如於同一道路對向不同車道之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依同條第 1項第 7款規定
,轉彎車係應禮讓直行車,宜先說明。
三、另所詢如二汽車係前後於向同一車道行駛,前後車係應依同規則第94條規定行駛
,其行駛至交岔路口之行車秩序,並無前車轉彎時應禮讓後車直行之規定。(交通部98.0
2.05. 交路字第0九八00一七四0七號函)
正本: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庭
102條:就是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
94條:「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
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不得任意以迫近或其他方式,迫
使前車讓道」。
結論:‘’同車同車‘’不需要禮讓後車
對了肇責出來了 我零肇責
https://i.imgur.com/alLOb2k.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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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26.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perBike/M.1526907933.A.82B.html
※ 編輯: qutar (42.73.26.57), 05/21/2018 21:27:54
※ 編輯: qutar (42.73.26.57), 05/21/2018 21: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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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qutar (42.73.26.57), 05/21/2018 21: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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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關心從這件事我有得到教訓 po文只是想分享如果真的出事了 該怎麼解決 不要
一
昧的對方牽著鼻子走 或是想說花錢了事 至於之後會不會再發生 我自己會小心別再犯一
樣的錯
※ 編輯: qutar (42.73.26.57), 05/21/2018 21:47:45
※ 編輯: qutar (42.73.26.57), 05/21/2018 21: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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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po文詢問希望能得到有用的資訊 有些人給的意見不論好壞我都虛心接受 但我最不能
接受的是那些正義使者 沒有人在討拍 我也沒一直想推責任 連直接面對問題都沒有 自以
為是 當然網路平台無法規定大家一定要回有用的資訊 但都已經跑來superbike版了 好好
回答問題很難嗎?一堆跟風批評三寶我就不講了 這比不回答問題還糟糕 一堆鳥氣讓我無
法很平靜的回文
※ 編輯: qutar (42.73.26.57), 05/21/2018 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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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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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也大部分都選右邊關門 但還是有好幾次差點出車禍 因為在關門的同時 燈號轉紅
我煞停 後方機車很多都因路小違規紅燈右轉不停的 這樣又何解 我現在都變成很害怕有
人會直接尻上來 到底關門安不安全?
※ 編輯: qutar (42.73.26.57), 05/22/2018 00: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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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件鳥事之後我就是紅燈煞停過了一秒左右被後車撞倒 雖然我肇責一樣是0 但後續很麻
煩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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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面我po的圖片中有看到對方當時做的筆錄 很明顯就是要把權責都推我 我才會在之前
上來問如何自保的問題 在交通裁決會議裡 委員們也是一開始就批評我超越前方汽車的方
式是很危險的 我也是當下認錯 另外也指出對方從"右側邊線"超車也是很危險的行為他們
但訓完後有指明這兩點跟這次肇事鑑定一點關係也沒有 之後五分鐘內就出來了.......
整個過程我可以簡單敘述一下 (超越汽車後 當時我離路口還有23公尺左右 已打燈)
我跟對方同時行駛在同車道(此車道可右轉或直行)並保持前後關係 快道路口前我減速並緩
慢靠右 此時對方仍未減速 然後在路口撞上我
整個過程
我方過失:無 (0%)
對方過失:未注意車前狀況與前車距離 (100%)
法條依據:道路交通規則第94條
結案
以上是這次事故的結論 當然我也知道 這種東西還是有的吵 但法規上規定就是這樣 我開
四輪轉彎就算機車要硬切我也是一定會讓 因為大家都不想有事 不要在一直我覺得 你覺得
沒有人可以說了算 目前我已經準備好單據,估價單和請假單要去和解委員會跟對方協調 希
望後續能順利解決這件鳥事.......
※ 編輯: qutar (211.75.9.157), 05/22/2018 08:49:58
※ 編輯: qutar (211.75.9.157), 05/22/2018 08: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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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 我現在覺得不管怎樣 只要偏離現在的行進方向(如 轉彎 變換車道)就要很小心 因為永
遠不知道後面的怎麼出牌
※ 編輯: qutar (211.75.9.157), 05/22/2018 16: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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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看到零肇責鬆了一口氣 也感謝各位給建議 目前最新進度是用簡訊跟對方約調解委員
會直接協調 想直接把問題解決掉 過了一天 對方終於來電 已經不像第一次我打電話慰問
他們時的態度 我也表明約出來沒有要怎樣 只是就看雙方的損失要怎樣把事情給解決掉 畢
竟誠如大家所說 他有受傷 對我是否提告是他的權力 我不能干涉 但拉長戰線對雙方一定
沒好處 我也不想在之後接到法院傳票 又要再花我一堆時間成本來處理後續 就希望目前有
的資訊能好好解決這件事故
※ 編輯: qutar (211.75.9.157), 05/24/2018 10: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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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 拍謝....謝謝提醒
※ 編輯: qutar (211.75.9.157), 05/25/2018 10: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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