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後續該處理及注意事項?

看板SuperBike作者 (喔!)時間7年前 (2018/03/21 12:06), 編輯推噓5(506)
留言11則, 6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3/6 (看更多)
http://www.idot.gov.taipei/ct.asp?xItem=19380856&ctNode=43868&mp=117003 我已先轉彎,對方直行車來撞我,為何要賠對方? 陳姓小客車駕駛沿羅斯福路北向南行駛至基隆路口右轉時,其右側車身與沿同路同向直行之 李姓重機車駕駛擦撞,李姓機車駕駛因而摔車受傷;臺北市鑑定會及覆議會均認為:陳姓小 客車駕駛右轉彎未讓右後方直行車,要負全部的肇事責任;而李姓機車駕駛因對方突然轉向 反應不及,無肇事責任;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轉向之陳姓小客車駕駛因過失傷害責任,處 有期徒刑3月;臺灣高等法院則改判陳姓駕駛有期徒刑4月。 許多民眾申請事故鑑定時都會主張:「明明我已先轉彎,是對方未減速或慢行而直接來撞我 ,為什麼我要負全部肇事責任,要賠償對方?」交通局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 項第7款「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規定,在95年以前是「轉彎車應 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 彎車先行」,所以很多民眾還保留在未修法前的觀念。另外,交通局亦指出事故肇因駕駛人 有疏失者占98.4%,其中「未依規定讓車」占20%,為比例最高者,顯示駕駛人普遍缺乏「轉 彎車必須讓直行車」的觀念。 應怎麼做才確定轉彎車有「讓」直行車呢?一個簡要的原則是:轉彎車應等同向或對向無來 車或來車距離尚遠才可轉彎,不可搶先在直行車之前轉彎,以免撞及直行車或被撞。鑑定實 務對轉彎車會課予至少70%的責任,如直行車無超速情形,轉彎車則負100%責任;法院對此 類轉彎疏忽之刑度亦不輕。 交通局特別呼籲駕駛人:轉彎車應讓直行車是沒有例外、沒有條件的,因此,車輛要左、右 轉彎時一定要先讓後方直行車先行並應打方向燈,確認不會與同向車輛擦撞後才可轉向。左 轉待轉時,也要讓對向來車,否則被撞後,還要負全部肇事責任,到時後悔也來不及。 點閱: 135969 資料更新: 2012/3/3 17:30 資料檢視: 2016/6/4 09:14 資料維護: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幫你查好了,一模一樣的案例,你負全責,就是這樣。 你的說詞 1.路不熟所以到路口才發現要轉 這不可能減輕責任,而且從來不是車禍的藉口 2.我是前車被後車撞 直行車最大,沒有前車後車,除非他超速 3.我也有受傷,車子也是 你負全責所以醫藥費修車費自己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18.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perBike/M.1521605216.A.C9F.html

03/21 12:30, 7年前 , 1F
所以我已經保持轉彎前就先關廁所的習慣,不讓任何人
03/21 12:30, 1F

03/21 12:30, 7年前 , 2F
有辦法鑽
03/21 12:30, 2F

03/21 13:25, 7年前 , 3F
打臉一堆人說同車道沒有分轉彎車、直行車之分 哈哈
03/21 13:25, 3F

03/21 13:43, 7年前 , 4F
別的先不說,聽過警廣有警官上節目有說希望汽車駕駛
03/21 13:43, 4F

03/21 13:44, 7年前 , 5F
右轉前要關好門別讓機車鑽的說法,警官都這麼說了
03/21 13:44, 5F

03/21 13:50, 7年前 , 6F
同向不等於同車道
03/21 13:50, 6F

03/21 13:52, 7年前 , 7F
打誰的臉?
03/21 13:52, 7F

03/21 16:23, 7年前 , 8F
感謝
03/21 16:23, 8F

03/22 14:42, 7年前 , 9F
高院99年度交上易字第368號 裡面明說了是併行狀態
03/22 14:42, 9F

03/22 14:42, 7年前 , 10F
跟前後無關
03/22 14:42, 10F

03/22 14:44, 7年前 , 11F
而且沒打方向燈
03/22 14:44, 11F
文章代碼(AID): #1QiTfWoV (SuperBik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QiTfWoV (SuperB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