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反對而反對?

看板SuperBike作者時間11年前 (2012/07/15 09:3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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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ruce77 (布大)》之銘言: : 我認為原po應該是好意才發這篇文的,而且我相信蠻多人和原po : 有類似的想法。我去美國幾次,每次去都會在當地租車,當我開上 : 高速公路的時候,常看到一些重機上高速公路,就我看到的來說, : 在美國看到這些重機騎在高速公路上也蠻安全的,其原因我覺得 : 有下面幾點: : 1.騎重機的人守法,就我看到而言,他們不會超速,也不會蛇行, : 而且會儘量的騎外車道,也不會並排,也不會突然加速從你旁邊 : 過去,因此在感覺上就和汽車其實沒什麼兩樣 : 2.美國的高速公路和台灣相較而言,品質更好,坑洞更少,也不太 : 會有輪胎皮等的一些散落物,而且也比較寬,我看到的是四線道 : 或五線道 : 其實,如果重車友能夠守法,我並不反對開放高速公路。但在這邊 : 我想要問車友一個問題,就是如果在高速公路上有一個情況發生, : 有一個車友因為碾過一個掉落物或是輪胎皮而摔車了,後面的汽車 : 因在高速公路上的關係車速快閃避不及撞到導致車友身亡,請問 : 後面的汽車需要負責任嗎? 很簡單,需要負責 你去看連環車禍的狀況就知道了 一般筆錄來說,若你自己說是 "追撞",抱歉,基本上你也是有責任 除非你是完全停止後,遭後方"推擠"而被移位之"推撞" 不然最簡單的,你為何煞不住?! 這就直接是安全距離的問題了。 另,如同推文所言,你可知一般高速公路的安全距離為多少?! 我以前自己開車,都很怕死。 前方車子沒有遠到和我的車內後視鏡只剩兩倍差不多大小我都覺得不安全 這樣做的結果是--一堆死白目切車進來,我又得往後拉開距離 而自己坐過摯友的車子 他開車時的安全距離應該只有我的1/4..從此後我不敢坐他的車 開公司車也是,我慢慢開,結果被些混蛋同事說不會開車, 結果混蛋接過車以後,把一台LANCER1.6當作打電動,非要排氣管發出怪音 (加速度也沒多快,反而是車子爛,車身不穩定) 誰才是玩命啊? 至於啥的轉彎不打燈、不看後照鏡、開車不懂得調後照鏡照右後方死角.... 一堆族繁不及備載的缺點就甭提了 開車安全? 笑話! 是自以為安全,一堆物理沒學好的存僥倖心態吧? 以前沒有行車紀錄器還有的好狡賴,現在就看法庭上證據。 : 我會問這個其實是如果開放重機上路的話,我最擔心的一點,因為 : 在高速公路上,大家的車速都很快,如果突然有一個事故其實真的 : 很難閃,而如果今天是開車的車友,畢竟是在汽車當中還是會受到 : 某種程度的保護,但如果重車的車友意外發生,那往往會非常的嚴重 : 想說可以藉由這個機會跟車友討論一下 ~~ 閃? 基本上前車有動靜時就要準備剎車! 真機車滑倒,他也不會待在原地,會因為速度的慣性往前滑滾約數公尺 配上安全距離 你要碾壓他也很難啦...... 前車歪斜你會看不到?! 看到了不會剎車減速嗎? 你所說的或許自認為是設法將重機車遠離危險環境,避免傷亡的 "善意" 但你卻往往疏忽了,塑造出這種危險環境的責任歸屬 以及將自己綁在附屬於危險環境的使用特權中 更因此鄉愿的想就現有環境下,甩掉一個屬於駕駛人本分應承擔的責任 到底是車種的問題,還是人人都想逼近一點,貪快十公里的問題?! 先確認好吧 -- 另外那種逼車變態,就先不討論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39.191 ※ 編輯: unclefucka 來自: 61.31.139.191 (07/15 09:43)

07/17 10:55, , 1F
推 自身的不注意不應該牽拖別人
07/17 10:5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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