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反對而反對?
※ 引述《joe198525 (裝呀!裝出笑容來)》之銘言:
: 重車車友們,你們好。
: 我是反對方,不過我卻不是反對你們可不可以上國道,
: 而是反對在現在各項配套都沒有健全下,你們上國道安全嗎?
: 台灣用路人的水準...恩...OTZ
: 真要跟別人比,我只覺得比得過對岸呀OTZ
: (看看對岸那精美的喇叭聲...從路頭響到路尾...)
: 這樣還硬要上國道...真的是很危險的一件事!
: 而且上國道出事了,可不是像一般道路的速度,
: 可能只會影響到一個個體。
: 在國道上出事...影響的可是後方可能幾輛到十幾輛的個體呀...
: 重車有重車協會,一起去像協會發聲修法如何?
: 我也會一起替你們發聲的!
: 首先將台灣交通法規的罰責全面訂定到歐美日的標準!
: 再來這是我在日本的時候看到的!(很抱歉只會日文都去日本玩)
: 人家在高速公路上,遇到30度上下的烈陽高照(當時7月中),
: 塞車的情況下(時速當時約30左右,我就坐在觀光巴士上),
: 可是沒有一輛機車同車道並排行駛,以及鑽路肩、車陣,
: 只為了某些車友說的:我只是想從A點~B點。 這類說法而違規唷!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BB%8A%E9%81%93%E5%88%86%E5%89%B2
日本國合法允許機車騎士於停滯車流中鑽車縫前進
機車特性有這個能力,要不要這麼做,你的自由
: 再來是我日本姊夫說的:在下雨天、或是知道可能會有颳大風的日子,
: 基本上機車族是不會上高速公路的,不然就是在上去前,不管有沒有下雨,
: 都會事先穿上防雨具。絕對不會突然下雨到路肩去換雨具。
: 老實說...人家會自制,很簡單,罰責重,人民口袋淺,
: 自然就會乖乖不違規,當然還是會有人違規,不是說那些國家不會有車禍,
: 只是出事率會降很低,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個很大的保障。
: 不要再為了想上去享受而一直說國家怎樣,
: 你們也去向重車協會發聲!要求改革、修法。
: 當然...以現在的法規上去,絕對會增加高速公路連續劇的可看性....
: 拜託一下,先有完善配套,再考慮要不要上去,
: 目前的台灣,高速公路實在不能夠再加上兩輪重機車種上去...
: 用路人的水準、政府的罰責沒有改善下...會很恐怖的...
: 還有麻煩勸戒一下違規的車友們好嗎?
: 要試車不要在省道、山道上試...
: 兩年前在136要去日月潭...我乖乖開車遵守交通規則,
: 突然被一輛你們的車友,從對向車道卡普過急彎...
: 我跟對方只差不到1公尺就要玩碰碰車了OTZ
: 同車的朋友嚇都嚇死了...我也是冷汗直流...
: 我目前知道龍潭有個合法賽車場...
: 麻煩各位想要試車、玩車、享受極速的車友,
: 都買重機了,再花點小錢到那裏租場地狂飆不是安全多了?
: 也不會危害到其他人...
: 不說兩年前...就在昨天,下午接近六點的時候,
: 於靠近松竹路的路口,在右轉燈都還沒亮起前,
: 而且又是下班時段尖峰大塞車,
: 不要命的左鑽右鑽,連方向燈都不打直接右轉過去...
: 我相信大多數的車友都是奉公守法的好國民,
: 但是我也相信更大多數的車友只是為了炫耀,
: 怕人家不知道你買了輛幾十萬到百萬的重機而已。
: 如果這些習慣不改...很抱歉,再過多久,還是會有很大的反彈聲浪的...
最早在1932年,也就是距離現在九十多年前,德國開闢了世界上最早的高速公路。這種筆
直平坦、讓車子可以高速行駛的道路,最先只是因應軍事方面的需要,包括傳送物資、聯
絡各地甚至是調度軍隊。到後來不斷演變,快速省時的高速公路成為交通運輸非常重要的
一個部份,公路越密集的國家也被認為是經濟發展能力較好的發達國家。
接下來,由美國發揚光大,艾森豪全國州際及國防公路系統 ,因wiki對其敘述已經相當
詳細,所以接下來稍微整理一下就行了,這類封閉的路網,設計目的是為了縮短到達目的
地時間,只是初始服務對象為軍隊而已,稍為敘述一下基本特性
‧即時性高
‧及門性低(匯入與匯出路網,靠交流道)
‧沒有交錯的路口與橫向車流
‧沒有紅綠燈(台灣只有部分閘道有)
‧沒有路邊停車(除了紅斑馬、拋錨車與事故車)
相對於開放型道路,封閉道路較安全、快速、方便,而高速公路的安全,是架構在路網的
封閉性與平緩的克羅梭(Clothoid)曲線,並不是排除車種
高速公路並沒有特別服務哪個族群,只是一個路網,一個旅次上 ,使用道路的一個選擇
而已,它的效率主體,也是建立在路網的封閉性上,為著提高最高效率的公路系統服務,
這個設計排除的族群,是跟不上限速、跟不上車流速度的車輛,並非排除了什麼車種,因
為,當跟不上車流的車輛進入高速公路,這個路隊長會非自願性的佔掉一個車道,造成效
率降低
動力跟得上車流速度的車子才准使用,至於如何界定是否有此能力的車輛,往往會設下了
一個門檻,動力門檻...
只要你的車本身性能不會造成擋路,騎機車使用高速公路這回事,為基本權利,中華民國
政府在談人民權利這部分,並不是一個講道理的政府,你所提的部分是屬於用路人行為,
部份人民的不當使用,進而實施全面連坐法剝奪權利這回事。
那麼,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進而影響後方車流的狀況,我只能跟你說半斤八兩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UVICygmQ6s
我真的不知道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哪裡需要配套措施,封閉路網的用路環境比平面道路單
純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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