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反對而反對?

看板SuperBike作者 (囧龍)時間13年前 (2012/07/12 22:25), 編輯推噓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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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原文恕刪 其實我是相信原PO沒有惡意的,只是想表達現在台灣用路狀況的混亂。 不過其實這跟要不要還權於民*,其實未必有重要的關聯... 這篇也讓我想問一個很有趣的問題: 「應該是先有"法制",還是先有"法治"?」 前者指的是制度面以及規範面的問題, 後者則是"依法而治"的思想,對人民來說某方面就是"守法"的觀念。 很直觀的想法是,如果連規範(該守的法)都沒有,我們要如何守法? 但是我認為, 如果一個規定出來,人民根本沒有"應該遵守他"的觀念,那麼規定有啥用? 今天國道的規定,很明顯有法源依據了 但是交通部就是不公告,這種政府帶頭不遵守"法治"思想的做法,才是我覺得最可恥的 *還權於民:在這裡不使用"開放"一詞是因為, "開放"一詞蘊含了"這東西本來不應屬於你" -- || | | | ψ || | | | || | | | 騎士: ██ || | | | 我以前和你一樣是個好公民, || 車 | ||| 直到我跨上了我的車。 || | | | This is TAIPE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31.78

07/12 22:28, , 1F
對犯賤人數多的國家,必須先有法制
07/12 22:28, 1F

07/12 22:29, , 2F
可惜我們連政府都是犯賤的.....
07/12 22:29, 2F

07/12 22:30, , 3F
推註解,本來就不是「提升」路權,有繳一樣稅金就應
07/12 22:30, 3F

07/12 22:30, , 4F
有同等路權,不然繳辛酸的嗎...@_@?
07/12 22:30, 4F

07/12 22:34, , 5F
我傾向把我多繳的錢還給我 沒興趣上國道跟台客玩命
07/12 22:34, 5F

07/12 22:34, , 6F
歸還路權,覺得配套不夠好,有危險性的,當然可以不
07/12 22:34, 6F

07/12 22:34, , 7F
要上去跑,但不能用這理由禁止
07/12 22:34, 7F

07/12 23:44, , 8F
中墾推
07/12 23:44, 8F

07/12 23:58, , 9F
推一二樓 政府一樣犯賤
07/12 23:58, 9F

07/13 10:01, , 10F
可以問原PO,在圖中我機車應該其哪呢??XD
07/13 10:01, 10F

07/13 10:01, , 11F
07/13 10:01,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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