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1bRMhYZt 4-5-1 pwseki206

看板StockPicket作者 (五十嵐梨花的監督君)時間4月前 (2023/12/12 16:50), 4月前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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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wseki206 (Seki PW)》之銘言: 這應該是最後一次回應。 你這麼喜歡把現實法律帶入板規,那你應該知道罪刑法定原則吧,就是一個行為只有經過 法律明確規定為犯罪行為的,才能依照法律定罪處罰,如果一個行為在發生時,法律沒有 明確規定為犯罪行為者,即不受處罰,這是最最最基本的法律觀念,國中還高中公民課就 會教的基本觀念。 板主laptic濫用權力不依板規亂水桶板友,且在這之前已經有過一次不依照板規隔空水桶 被小組長處以警告一支的紀錄,並非你前面所說的「一時錯判」,水桶人要依照板規處理 這是最基本的觀念,提出罷免避免有人再次被板主不依板規亂水桶又有什麼不對?又怎麼會 是「毫無是非」呢? https://i.imgur.com/I0fvYOQ.png
處罰人要有規定依據這點你身為法律人不可能不知道吧? 而你卻指某板是「鬧板集團」,甚至又以「毫無是非只想挾帶私人恩怨、顛覆股板」、「 那群高挫折者目的無他,只想搞亂ptt」、「他們根本不會來股版但很想控制股版」等與事 實嚴重相背的惡意攻擊使許多不了解事情原委的股板板友誤解,誤以為邊緣人板就是來鬧 板的,此舉已造成兩看板間對立,意圖引起兩看板間紛爭,已構成對該特定看板引戰。 -- https://i.imgur.com/FhhzB4L.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91.89.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702371055.A.FBF.html

12/12 17:01, 4月前 , 1F
你既然這樣說了,我自請迴避本案,不會作任何判決,特此告
12/12 17:01, 1F

12/12 17:01, 4月前 , 2F
知。
12/12 17:01, 2F
※ 編輯: nh507121 (219.91.89.165 臺灣), 12/12/2023 17: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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