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訴] Elephants版 CKCDY版主水桶處分 (附上ꨠ…
共 5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JJ (傳說中的小米)時間14年前 (2009/08/07 01:05), 編輯資訊
2
0
0
內容預覽:
判決:. 維持原判. 請於三日之內(台灣時間八月十日晚上十一點之前). 修改原文將與本案無關之網站連結去除. 說明:. 一、同一行為觸犯多項條文是很常見的現象. 累記不同條文之處份. 亦或以其中最重的一條來判定處份的範圍. 由板主決定. 二、經翻閱原文,組務判定板主之判決依據中,. 第五條不成立、第
(還有85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JJ (傳說中的小米)時間14年前 (2009/08/15 23:33),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經查於台灣時間 08/15 11:30pm 時. 原申訴人並未依判決將原申訴文中之連結刪除. 於此警告一次. 請原申訴人於台灣時間 08/19 0:00am 之前依判決執行. 否則將再度警告. 請注意若第二次被警告,依慣例將在組務板及連署板施以水桶處份. 本文將轉寄原申訴人 righthand. 非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ighthand (某都民)時間14年前 (2009/08/21 02:36),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首先,RJJ小姐您所做的判決並不是維持原判,. 該水桶公告文是指控我違反該板板規第五條、第十三條,. 而您的判決是第五條不成立、第六條成立、第十三條不成立,. 在我看來,原水桶判決已經被推翻。. 如果我違反板規第六條,也應該是另案水桶,. 在調查強姦案期間發現被告沒強姦卻殺了人,難道可以直接將原公文
(還有1578個字)

推噓3(3推 0噓 0→)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JJ (傳說中的小米)時間14年前 (2009/08/21 05:04),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以下針對申訴人對本人及判決的質疑做出回應. 其餘與案情相關的部份,因為在棒球群組已然審結,不再回應. 維持原判是指水桶期限不作變動. 即組務認定原水桶公告的判定有誤. 但板主可以依第六條來判決水桶,且水桶期限與原判決相同. 不過板主的確應該新發判決更改公告文,將原申訴者所觸犯的板規記載於公告之中.
(還有457個字)

推噓5(5推 0噓 0→)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JJ (傳說中的小米)時間14年前 (2009/08/22 03:41),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組務版非讓閣下肆意以推文攻詰他人的所在. 警告一次. 因累記警告第二次,水桶處份. 原判決中關於修改文章的要求因當事人已水桶處份無法達成. 因此將全系列收錄至精華區後刪除申訴原文. 未來若要申訴其他案件,請寫信給該小組組長代轉至組務版. 若要申訴此水桶判決. 請洽體育群組群組長,勿來信至本人信箱.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