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棒球版版主littlejohnny不當水桶
※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 引述《spy9527 (偽公務員)》之銘言:
: : 文章代碼(AID): #1Als5m7U
: : 本人推文並無"惡意"諷刺調侃特定球員、團體、版主
: : 由該篇文章可知,主要內容是說明洪一中的演戲言論
: : 而本人之推文完全是建構在洪一中的發言上面,明顯並未涉及到鍾承佑
: : 卻被版主以惡意諷刺調侃鍾承佑水桶15天
: : 作者 littlejohnny (約翰王) 看板 Baseball
: : 標題 [公告] 水桶&警告名單
: : 時間 Sun Sep 27 20:58:23 2009
: : ───────────────────────────────────────
: : 文章代碼(AID): #1Allr2jO
: : → spy9527:我看整隊帶去演偶像劇好了...臉跟演技都有肯定紅 09/27 13:59
: : ▌第十一條 發表文章或推噓文,內容涉及惡意諷刺調侃特定球員、團體,板主
: : 可視情況給予至多30日水桶或劣退處分。
: : 水桶15日
: 請申訴人注意
: 棒球板板規第 11 條規定的對象是球員或團體
: 並不只針對球員
: 板主的公告及回信的內容亦沒有提及水桶原因為「惡意諷刺調侃鍾承佑」
: 同時,根據組務板 #1Am3dVDO 的推文:
: → spy9527:兩者皆為熊隊球員,整隊指熊隊 09/28 12:29
: 請申訴人回文解釋,這段文字是否有調侃熊隊 或/及 洪一中的意涵
版主回信的確是告知我水桶原因是因為惡意諷刺調侃鍾承佑
原文已經有附,需要我單獨轉錄一篇嗎?
又我推文文字"我看整隊帶去演偶像劇好了...臉跟演技都有肯定紅"
整句沒出現任何人的名詞或代名詞,假如版主要主觀認定我是惡意調侃某人或某隊
這不是羅織罪名於我嗎?
他可以假想我這句推文有敵意,但不能根據他的假想來做成判決
推文中"整隊帶去"演偶像劇,當然是調侃該隊總教練
並不是"整隊都去"演偶像劇,所以並不是針對熊隊
主要會推那段文字,是因為該篇原po內文有提到"洪一中""演",等字眼
而洪一中自己也過在球場上要演之類的話,由此可知他並不排斥演戲一詞
(有需要我會附上證據)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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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5:12, , 1F
10/05 05:1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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