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對於宣判書之疑義
※ 引述《beek (讓我們的心,得著滿足)》之銘言:
: :三.執法標準不一,全依己意決斷。
: 由於10/4前後所依據的法規不同
: 仍請組長okcool照舊制實施即可。
: 如果群組對於各版新增版主法規有更改,
: 懇請在公開場合開會後決議實施,群組一致辦理
傷腦筋耶,中文程度不太好的人當板主就是這樣。
全群組一致實施? 所以某中職球員板也要比照棒球板一起?
笑死人了,有點常識好不好?
: 對於本版新增版主規定更改事宜,本來須本版版主群一致通過才可以實施
: 但鑑於本版目前版主只有一人,代表性可能不足
: 未來將採公投決議是否贊同組長之提議,由所有版友投票決定此一重大事項
: 鑑於先前小組長質疑投票時間不足的問題
不必了啦,有兩百多人罷免,你以為你這個位置可以坐到什麼時候?
說真的很壯觀耶,我從來沒有看過哪個板主那麼顧人怨,
一天之內就可以讓那麼多人氣到吐血的。
: 目前暫擬兩個方案:
: 1.全面投票:時間為一年。這樣,可以將春夏秋冬不同季節使用習慣的版友意見
: 全部收納,較具客觀性。
: 2.普遍性投票:目前PTT規定91天未上站,予以砍除帳號。因此假定具投票權棒球
: 版版友三個月內都會上站。
: 以上是本版意願。基於事件過大,又是針對本版量身訂做,因此擬交由本版版
: 友全面公投決定。
這點不必您煩心,反正你已經算是準前板主了。
: 也請依法盡快讓本版10/6新增版主上任。
: 未來對於新法實施,群組一致性的版規請依法讓所有版組在公開場合決議後,
: 公告實行之。PTT新法於9/11日公告,尚且需於9/17日實行之,為了避免公正
: 性問題,依法有一週試用期,並且不溯及既往。未經公告實行的法規,視為違
: 法。
不懂法律的話就不要亂寫法文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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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從來沒有那麼生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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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高中時代就沒有看到蘿莉不推倒的經驗,
如果有,那一定是御姐,但卻被判定是蘿莉。」
大豆剝落殼http://www.wretch.twbbs.org/blog/hsu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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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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