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對於宣判書之疑義

看板Sportcenter作者 (讓我們的心,得著滿足)時間19年前 (2004/10/22 15:53), 編輯推噓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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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執法標準不一,全依己意決斷。 由於10/4前後所依據的法規不同 因此新增板主方面所需的標準也不同 10/4組務並無公告新法實施, 因此針對本版新增版主之限制, 不擬採用 仍請組長okcool照舊制實施即可。 如果群組對於各版新增版主法規有更改, 懇請在公開場合開會後決議實施,群組一致辦理 對於本版新增版主規定更改事宜,本來須本版版主群一致通過才可以實施 但鑑於本版目前版主只有一人,代表性可能不足 未來將採公投決議是否贊同組長之提議,由所有版友投票決定此一重大事項 鑑於先前小組長質疑投票時間不足的問題 目前暫擬兩個方案: 1.全面投票:時間為一年。這樣,可以將春夏秋冬不同季節使用習慣的版友意見 全部收納,較具客觀性。 2.普遍性投票:目前PTT規定91天未上站,予以砍除帳號。因此假定具投票權棒球 版版友三個月內都會上站。 以上是本版意願。基於事件過大,又是針對本版量身訂做,因此擬交由本版版 友全面公投決定。 也請依法盡快讓本版10/6新增版主上任。 未來對於新法實施,群組一致性的版規請依法讓所有版組在公開場合決議後, 公告實行之。PTT新法於9/11日公告,尚且需於9/17日實行之,為了避免公正 性問題,依法有一週試用期,並且不溯及既往。未經公告實行的法規,視為違 法。 -- 生命應該如此,不倦不休,細水長流, 有些東西是值得為它堅持一生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58.55

192.83.167.1 10/22, , 1F
你的第一個投票方案讓我覺得你是故意的ㄟ
192.83.167.1 10/22, 1F

140.113.138.76 10/22, , 2F
別再鬧了 好嗎
140.113.138.76 10/22, 2F

61.223.143.95 10/22, , 3F
這...第一項投票太矯枉過正了吧??
61.223.143.95 10/22, 3F

140.116.103.178 10/22, , 4F
罷免的時間不用一年吧
140.116.103.178 10/22, 4F

140.116.103.178 10/22, , 5F
到時候你先被罷免的話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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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35.252.28 10/22, , 6F
投票一星期,並於置底文章明顯公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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