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棒球版的板主有濫到需要被罷免嗎??

看板Sportcenter作者 (球棍)時間19年前 (2004/10/21 22:1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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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suans (窗邊的小荳荳)》之銘言: : ※ 引述《shanvic (台灣好棒!中華加油!)》之銘言: : : 的確他有錯誤 : : 他使用了太短時間的投票 : : 可能引發一些質疑的問題 : : 但是請問一下 : : 宣告投票無效的這個決定 : : 是不是理由太牽強了 : : 也先獲得版主的同意或是協調出其他的方式來決定 恕刪 : 在與beek的溝通過程中,小組長一再強調棒球板是三板主制而非一板主制, : 然而如果不是一日投票,那麼副板主直接成為板主也未嘗不可,但是明顯 : 地一日投票的時間與投票人數與棒球板的地位及重要性不成比例。 : 例如現在有一百四十多人所進行的罷免案,其實較諸棒球板的人數,並不 : 算多,何況該投票總共只有一百三十三人參與,不合理吧。 這邊確實有問題 但是一百四十多人所進行的罷免案跟一百三十三人參與的投票 有差很多嗎 即使是現在一百六十多人 也沒有差很多 : 好,如果是這樣需不需要罷免,我想不需要,這的確是有瑕疵,但是只要 : 補正就好。因此小組長以及大豆建議板主重新進行一次時間較長的投票, : 該投票需要很長嗎? 不需要,一般普遍的概念是一星期差不多,五天也可 : 以接受,並沒有任何人要求或是建議beek必須將重選的期間延長為 : 「一個月或一年」,這是他自己說的。 : 而很遺憾的,beek對於投票期間的質疑,根本沒有作出任何的回應, : 因此,希望板友能明白,小組長花了很長的時間在等待beek的善意回應, : 但是beek沒有提出回應。 : 而,讓oki震怒,憤而提出罷免的,不只是beek的態度,包括beek捨棄了 : 在領隊會議板的溝通管道,而直接在組務板上argue,他們更在乎的是, : beek為了要讓別人認為他是對的,不惜抹黑oki和小組長,於是把他能夠 : 在隱板看到的文章,轉貼到P1來。 轉貼這些文章確實有問題 但是除非他有竄改文章內容 不然不叫抹黑 : 我並不是說,隱板的文章「不能轉」,但是不論在哪一個板,文章的轉 : 錄需要得到原作者的同意,只要是BBS 的使用者對於此一規定再清楚不 : 過了,而beek身為棒球板板主,卻帶頭作了這種事,我個人猜測,這就 : 是造成oki 為什麼帶頭罷免的原因。 : 因此,其實有時候罷免一個板主,並不是因為要處罰他,而是因為認定 : 他不再具有(或是從一開始就沒有)管理板面的能力與品格,而個人相信, : 比起能力,品格要更為重要。 : : 否則版主當然會將拔除副版主當作一種挑釁甚至針對他的打壓 : : 一旦雙方沒有互相基礎的話 : : 那要如何談下去呢??結果就是現在罷免起來 : : 但是細評此事....版主並沒有錯到需要被轟下臺的地步 : : 而小組長的處理方式也非常的不妥善... : : 沒有顧慮到版主以及被拔版主的心聲... : 所以說,我要再重新澄清一次,這次選舉即使被宣告無效, : 候選人的候選資格也完全不受影響,相反的,我相信這幾位 : 候選人自己也希望,其獲選是基於一公平、公正、公開的有效選舉 : 所產生,而非是基於一個顯然不合理投票時間所產生的,具有爭議的板主。 : 事實上我個人傾向,直接由下一次的票選,選出「三位」棒球板的新任 : 板主,當然前提是投票的有效性,如此一來至少在形式上,板主的產生 : 就不會那麼充滿爭議。 : : 版主的光速投票不當 : : 但是小組長的投票無效不當的程度更大 : 我只是要強調,這件事情其實花了很長的時間在作協調, : 但是單方面的強硬才會造成這種結果。 我個人覺得 beek 某些反應確實有問題 雖然我並不知道在這段時間他遭受了什麼待遇 但是某些反應確實很不當 但我看到的很多文章 讓我也懷疑另一邊的品格是否有當小組長的能力 我必須說明 我得到的資訊都不夠完整 所以也許我的感覺是錯的 然而我看到的資訊就是給我這種感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7.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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