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棒球版的板主有濫到需要被罷免嗎??
※ 引述《shanvic (台灣好棒!中華加油!)》之銘言:
: 的確他有錯誤
: 他使用了太短時間的投票
: 可能引發一些質疑的問題
: 但是請問一下
: 宣告投票無效的這個決定
: 是不是理由太牽強了
: 也先獲得版主的同意或是協調出其他的方式來決定
: 否則版主當然會將拔除副版主當作一種挑釁甚至針對他的打壓
: 一旦雙方沒有互相基礎的話
: 那要如何談下去呢??結果就是現在罷免起來
: 但是細評此事....版主並沒有錯到需要被轟下臺的地步
: 而小組長的處理方式也非常的不妥善...
: 沒有顧慮到版主以及被拔版主的心聲...
: 版主的光速投票不當
: 但是小組長的投票無效不當的程度更大
罷免案是誰都可以提出的吧
今天假設是我覺得他做的很差要罷免他 我也可以提出罷免案啊
跟什麼隱形不隱形的權力有關係嗎?
再說 罷免案的提出是可以投票的啊
如果大家覺得他做的好 那理所當然可以留任啊
所以交由板眾的民意裁決 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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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 孤單 是一個人的狂歡
那
狂歡久了 是不是 也會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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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man 來自: 218.166.236.223 (10/21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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