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發問] 剛剛收到疑似版主的警告文

看板SongShan作者 (我一直存在)時間11年前 (2012/08/20 21:57), 編輯推噓1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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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資深南港+松山板友的我出來說一下好了 地區板主要的開板宗旨幾乎都是該地區討論為主 但常常有些隔壁的區域跑來這發文 尤其是松山區,相鄰的區全都在台北市內(相鄰區域:大安 南港 內湖 中山 信義) 很多人到現在都搞不清楚舊松山區跟現今松山區的差別 以前舊松山區範圍很大的說...... 尤其是信義計畫區很多地方就是舊松山區的範圍,像松山高中 松山路 松山商職等... 中崙地區也是個例子... 中崙高中跟中崙市場還在松山區,但是中崙車站(大潤發中崙店)就變成中山區了 反正松山板我待這麼久,跨區文章還真的不少... 我認為揪團文盡量避免揪團地點不在該區域的區板內 即使地點不在該區域,最好明指對象是XX區板友 若想找南港跟松山地區板友去南港運動中心,也請兩者都寫出來... 這樣比較不會有爭議.... 如果兩者都沒有描述,板主刪文或警告是蠻合理的,文章無關板旨(跟松山區沒關係) 如果要揪很多人,況且PTT上也有專門揪團的版面,去汪梯板或歐兔板就好了 揪運動團還有一些運動版面...像羽球板、桌球板之類的...都可以發文.... 其實我認為這是件小事,沒必要板上發個文去針對板主?? 寫信跟板主溝通觀念一下就好了... ※ 引述《yolinxlove (拉鋸戰)》之銘言: : 我之前都來這邊發羽球團徵球友文 : 咱打球的地點就是在南港運動中心 : 我是不知道版主對松山區熟不熟 : 不過南港運動中心就在南港跟松山的交界 : 隔條路就是松山車站,這文我不發南港版、松山版我要發在哪? : 然後版主刪了我的文,還說警告過我,說我跨po,再發帖就要劣退我 : 文我也不是用轉錄的,是從舊文裡修改後再重新張貼的 : 況且本來就是同一團,字就算一樣,不也是天經地義? : 難道我松山版的文比南港版的文多一個字就不算跨po嗎? : 我相信很多版友有時候有空想打打羽球就會來 : 而且打羽球付場地費也是天經地義,根本沒有營利行為,也不是商業文 : 再查查版規,也沒有什麼相關禁止規定 : 我實在不知道版主是在發什麼火 : 還說警告過,我還真得沒看過什麼警告 : 都是版友看到想打羽球的自已就會來,或是寫信來 : 不過沒關係,我不想在網路跟人打仗,我以後不來徵人就是 : 喜歡打羽球的人,還是可以自已過來,或是站內信聯絡我 : 如果換了版主,我會再來的,謝謝大家過去半年來的支持 -- ﹏﹏﹏﹎﹍﹎﹍﹎﹍﹎﹍﹎﹍﹎﹍﹎﹍﹎﹍﹎﹎﹍﹏﹏﹏ 〉〉〉PTT2個版 〈〈〈 〈〈〈 城市之戀/下水道/泉源 〉〉〉 〉〉〉 smallsea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22.197 ※ 編輯: tsd 來自: 114.32.22.197 (08/20 21:58)

08/20 22:19, , 1F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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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22:21, , 2F
對啊 實在沒必要這麼氣急敗壞 好好溝通即可~
08/20 22:21, 2F

08/20 22:41, , 3F
中肯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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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23:08,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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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0:35, , 5F
(其實真的到汪踢揪還比較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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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樣 感謝小海聲援呀~~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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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0:18, , 7F
推這篇~~不想在網路打仗就peace一點嘛
08/21 10:18, 7F

08/21 11:41, , 8F
推這篇,"不想在網路跟別人打仗"就不要PO在板上,可寫信
08/21 11:41, 8F

08/21 11:42, , 9F
跟版主討論,po在板上不就是要討拍嗎?而且重點是"南港"不是
08/21 11:42, 9F

08/21 11:42, , 10F
"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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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4:39, , 11F
中肯推
08/21 14:39, 11F

08/22 00:12, , 12F
辦板聚啦!!哈哈
08/22 00:12, 12F

08/22 08:44, , 13F
推這篇,像揪團去Costco的文就明寫揪松山板友應該就OK了
08/22 08:44,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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