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發問] 剛剛收到疑似版主的警告文
版主的意思是,在松山版揪團的目的地,只限於松山區
不過話說回來,我都不知道版規有這一條規定說...
我新版的版規看了好幾次,揪團的規定只有以清新健康為出發點就符版規了
而且我簡單的蒐尋了一下文章
比如7/18的10523找人去信義威秀看電影
7/26,10561北聯駕訓班的招生文?
這個北聯駕訓班就更強了還是在鶯歌咧....還有10667的跑去花蓮當志工了
沒什麼意思,只是建議版主應該把他心中的版規說清楚
而不是看心情或是選擇性地去做
※ 引述《solitudewing (吃巧克力吃到死)》之銘言:
: 你好,我並不清楚過去揪團的情形
: 南港運動中心的確屬於南港板,也的確跨條路就在隔壁
: 但也有幾次有人發食記、賣東西也是跨條路就在隔壁
: 就有板友在推文抗議
: 很多地方諸如內湖南港信義大安都在松山的隔壁
: 曾經我觀察了幾天發現會被隔壁板的文章小洗板
: 目前的版規為"松山區相關文",而且並不是沒有南港板
: 所以目前想法還是照板規走
: 如果禁止這一類"在隔壁"的發文,會對板眾造成不方便以及反對聲浪
: 我想經修改後是可以再發文揪團的。
: 刪文及警告的行為造成你的憤怒我很抱歉。
: 至於失蹤、掉物、協尋等文也並非常態
: 念在發文者心切,並沒有特地去刪文
: 若經版眾討論,不希望有此一類文出現,日後也可禁止。
: 另,這段時間對於發文相關規定也請松山板友們提出看法進行修改
: 謝謝。
: ※ 引述《yolinxlove (拉鋸戰)》之銘言:
: : 我之前都來這邊發羽球團徵球友文
: : 咱打球的地點就是在南港運動中心
: : 我是不知道版主對松山區熟不熟
: : 不過南港運動中心就在南港跟松山的交界
: : 隔條路就是松山車站,這文我不發南港版、松山版我要發在哪?
: : 然後版主刪了我的文,還說警告過我,說我跨po,再發帖就要劣退我
: : 文我也不是用轉錄的,是從舊文裡修改後再重新張貼的
: : 況且本來就是同一團,字就算一樣,不也是天經地義?
: : 難道我松山版的文比南港版的文多一個字就不算跨po嗎?
: : 我相信很多版友有時候有空想打打羽球就會來
: : 而且打羽球付場地費也是天經地義,根本沒有營利行為,也不是商業文
: : 再查查版規,也沒有什麼相關禁止規定
: : 我實在不知道版主是在發什麼火
: : 還說警告過,我還真得沒看過什麼警告
: : 都是版友看到想打羽球的自已就會來,或是寫信來
: : 不過沒關係,我不想在網路跟人打仗,我以後不來徵人就是
: : 喜歡打羽球的人,還是可以自已過來,或是站內信聯絡我
: : 如果換了版主,我會再來的,謝謝大家過去半年來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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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GGMu 來自: 114.137.1.115 (08/20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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