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台灣人真的適合開軟體公司嗎?
※ 引述《zanyking (遙遠的旅人)》之銘言:
: : 對於只有一點手藝能力的匠人來說,讓產業停留在小型手工業的階段,
: : 是最美好而溫情的世界,但台灣要進步,能讓軟體產業這樣子搞而不會
: : 損傷國家競爭力嗎? 我們投身軟體產業,所期待的只是這樣的世界嗎?
: : 而我所謂的困境,就是第一流的軟體專業要怎麼建立,沒有這個東西,
: : 就不會有大型資本願意投入,就不會有國際市場可以開拓。
: 產業當然不能一直都是小型手工業,但我們的問題不在這裡。
: 問題在於我們大多數的公司甚至不是『小型手工業』,而是『家庭代工業』。
: 『小型手工業』至少是有『工藝精神』的,家庭代工有什麼呢?不過是餬口罷了。
: 我看過太多接專案的公司裡的員工,寫程式就跟作塑膠花、壓螺絲釘是一樣的。
: 而一朵塑膠花、一顆螺絲釘可都是扎扎實實的東西,那些專案的成果呢?
: 工程化、方法論,都是工業革命後隨著產業成熟必然發展出來的東西。
: 可是,這些東西只能保證品質的一致性與可複製性,他不保證東西本身的價值與卓越。
: 我是覺得萬丈高樓平地起,從一個『小型手工業』開始也未嘗不可,軟體開發在各個
: 方面對人的要求,是可以像外科手術的技巧、像打一把武士刀一樣的。
=======================================================================
借一段 semop 的質疑, 主要就是如何壯大 ? 也就是小型手工業如何茁壯成
一片軟體生產工業 ? 不知目前有何看法 ?
> 開過軟體公司,至少該做的能做的都儘量做了,一樣在網路泡沬化時滅頂。
>敲過創投的門,被一家一家的質疑聲中打了回來,他們沒有不相信技術和能力,
>卻不相信市場,而我沒有能力回答市場的問題。
>資本取得是問題、市場是問題、行銷是問題、團隊整合是問題,
>你以為重視人才就有用了? 錯了,因為台灣人真的很努力,所以這個問題很次要,
>所以重視人才和不重視人才,差異沒有你想像中的大。
*********************************************************************
上面 這兩段點明, 這是獲利能力問題, "不相信有市場在, 或能取得市場"
*********************************************************************
>台灣軟體業的困境不在於個別開發人員上,
>這部份有問題也只在於高手中有一些 open source 狂信徒而已,
>真正的麻煩是我們生產不出成熟的軟體,軟體的各種品質元素,特別是介面設計,
>這不是集合一堆技術高手,很努力就能解決的事,
>那是需要公司長期累積才能得到的 know-how, 這一步要怎麼有效跨過,
>我真的不知道,這不是花大錢就能做到的事。
*********************************************************************
這一段是產品不成熟, 欠高品質與好介面
所以又繞回軟體工程方法, 環境, 最終就是各種配合的人才, know-how.
**********************************************************************
世界上以手工打造汽車的, 就是英國的勞斯萊斯, 世界上最早的噴氣引擎也是
出自這家英國公司, 在福特車量產時代並沒有逼死她, 但隨著世界一體化, 勞
斯萊斯的汽車部門難以為繼, 只能拆分退守軍工, 靠能造垂直起降的噴氣引擎
與戰機獲利.
對於 小型工藝團隊 與 大型軟體生產工業, 不知有何看法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4.12
推
03/12 14:28, , 1F
03/12 14:28, 1F
→
03/12 14:28, , 2F
03/12 14:28, 2F
→
03/12 14:28, , 3F
03/12 14:28, 3F
→
03/12 14:29, , 4F
03/12 14:29, 4F
→
03/12 14:30, , 5F
03/12 14:30, 5F
→
03/12 14:37, , 6F
03/12 14:37, 6F
→
03/12 14:39, , 7F
03/12 14:39, 7F
→
03/12 14:41, , 8F
03/12 14:41, 8F
→
03/12 14:43, , 9F
03/12 14:43, 9F
→
03/12 14:46, , 10F
03/12 14:46, 10F
→
03/12 14:49, , 11F
03/12 14:49, 1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2 之 4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