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信義和東森房屋
: 我有各朋友6/25進信義房屋..
: 7/1下店頭...
: 店主管規定3天之內要找出6個屋主..信義房屋還沒接的案子..
: 沒達成就以不適合..請他離開..
: 範圍是店頭為中心約500公呎內才算..
: 就算找了10幾個..只要超出這範圍就不算..
: 3天到了..只找到3個合乎規定的..
說真的~~如果只是要找出屋主~~不是要他簽到委託~~
應該不難吧~~尤其是對一個新人來說~~
新人~~時間都是花在開發上~~挨家挨戶掃街~~拜訪~~認識店家~~
這不都是基本該做的事情嗎??
除非你朋友的店在山上~~方圓五百哩都是草~~要不然在都會區~
我想這並不是很困難的事情...
要是連按門鈴的勇氣都沒有~~那你朋友以後的日子會更難撐的過去...
: 店主管直接把離職申請單丟在我朋友桌上..
: 叫他離職..
: 信義房屋標榜不開除..原來都是叫人家自己填離職單..
如果~~這份工作不適合他~~第一個月或是第二個月走~~對他來說其實沒什麼差~~
因為沒達到業績要賠三萬七~這樣的話~還不如一開始就離開
不要浪費自己跟大家的時間~免得白做
還有~~被開除跟自己主動離職~我想後者還好聽一點...
: 我朋友下店頭到現在13天...每天工作到晚上11 12點..
: 休假日也自動自發去上班..因為他責任感很重..但如果現在離職還要賠錢..
: 這就是廣告打很大的信義房屋...
: 現在還在推""把朋友拉進信義房屋""..
: 如果還是人..千萬不要把他推到火坑被羞辱..然後還要賠錢..
: 大概是這樣..有後續我再po上來..
這個更正常耶~你看哪一家信義是準時9點10點就下班的??最少~我到現在還沒看過...
薪水沒領到超過3萬7是不用賠錢的~所以勸你朋友趁現在快離職吧~
不然下個月走就要賠錢了~這樣等於白做一個月的時間~更浪費
我想~~所謂羞辱~~個人的定義不同吧~~
賠錢這個制度~就是怕有人只來領底薪~領完六個月就走~公司不是開善堂的..
我也看過~有的新人~被學長念一句~不要這麼懶都坐在店頭~就覺得學長在羞辱他..
然後去跟店長說他要離職
前面也講過~業務這種工作~就是適者生存~
如果自己不適合~公司絕對也不希望浪費你的時間~
說不定你可以在其他的行業找到更好的發展...
信義~~是一家公司~~不是慈善基金會~~
說難聽一點~一個不會幫公司創造利潤的員工~~要來何用??
員工和公司~本來就是互相利用的兩個個體~~都要有對方的存在才能獲取利潤...
就像男女朋友~有時候分開對兩個人都是更好的選擇~不適合~何必要硬撐呢??
另外~如果你朋友真的覺得他們店的店長太過分~要不要說一下是哪一家店啊?
我請我們副總下次跟周先生開會的時候~順便提一下~
我想~我認識的信義人~應該不會允許這種事情發生的~~
--
所謂成長~就是學習遺忘和不在乎
我崇尚自由~嚮往精采和豐富的人生
我是伶子~我是典型的水瓶座AB型~
http://www.wretch.cc/blog/iling68020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26.194
推
07/14 22:58, , 1F
07/14 22:58,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