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新工作一個星期不到就被衝康?

看板Salary作者 (Syuanfeng)時間8年前 (2016/04/15 22:56),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jenny81725 (鳳兒)》之銘言: : (小妹借友人帳號po文) : 【文長,請多包涵】 : 小妹目前在一家藝文空間工作,我們有畫廊、咖啡廳,是個複合式空間,正職含我共三位 : 薪水兩萬八(未扣勞健保),月休六天 : 附圖是這個月初老闆傳的新規定,但我們看了完全不知道是對是錯 : http://i.imgur.com/LO6pa5c.jpg
: 我們也算是服務業,咖啡廳也有開店關店的時間,為什麼會是責任制?這算不算濫用責任 : 制? 勞基法84-1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 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 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 及福祉。 依原po所述,並無責任制之適用。 : 我們去查現在的勞基法一週工時是40,那以服務業來說一個月的基本工時又應該是多少? : 一個月超過時數192才算加班合不合理? 勞基法的工時框架都是以週為單位,除非有採用變形工時,但依原po所述, 頂多只能適用雙周變形工時,雇主應該要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 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四十八小時。 但聽起來原po的雇主應該不是很了解勞動法令, 所以應該還是正常的單周40小時為基礎, 超過的部分沒給加班費就是違法 : 老闆們前陣子跟我們說,他們覺得我們一個月兩萬八在這個行業算很給多,而工時192是 : 以一個月30天扣月休6天等於24天乘以一天8小時所得的工時192 : 如果以時薪120乘192的話,才23040,因為這樣他們堅持他們給很多,所以要我們全部一 : 起上全班 : 我們原本三個人有輪流分班,上午(6小)、下午(6小)、全(8小),本來下個月要被迫要一 : 起全班就算了,結果前幾天老闆們又傳了訊息說從12號開始大家一起全班 : http://i.imgur.com/xvLxyEB.jpg
: 其實我滿心寒的原來在他們眼裡正職的價值是時薪加上四千多 : 多4000,就要寫企劃、寫新聞稿、拉贊助、辦活動、採買、管帳、賣畫(賣出還沒獎金) : ........甚至當她們的司機、跑腿小妹(曾經還想要我送一盒草莓去她們家。給他們的女 : 兒吃) : 而我們三個人不止要弄畫廊活動的一切事宜 : 還有咖啡廳!!!!! : 我們還要做餐、做蛋糕、做咖啡、環境整潔........就是個餐飲業 : 而且 : 一般畫廊不會有咖啡廳,一般咖啡廳不會有畫廊 : 更不會有一個花園庭院,沒錯我們還要做跟園藝有關的一切事情 : 是三種工作融合在一起但只領一份薪水(是種三合一咖啡的概念) : 但我們真的只有三個人阿哭(老闆的女兒來還要當保姆) : 說真的我們休假少、國定假日不補假及錢、沒獎金、沒加班費、沒福利、沒年終,待久了 : 薪水也不會變 : 我們喜歡這份工作 : 雖然我已經蒙起離開的念頭,但還是想試著在跟他們談談看 : 關於勞基法、關於工時、關於排休、關於輪班 : 我還是希望可以保持自己生活的品質,希望閒暇之餘可以去多學一些跟我們這行業有關的 : 一切充實自己,而不是被客人一問三不知 : 究竟我們該如何去談才有辦法爭取呢? : http://i.imgur.com/LHPTgzq.jpg
: 該不該繼續啊!! 基本上,雇主一開始是以月薪跟你約定勞動條件 就不能再片面去降低, 如果學不到東西了就建議離職、申請調解跟檢舉, 透過調解取得自己應有的權益, 另雇主至少已經違反勞基法24、39條, 最低還可以再罰個2萬,不亦樂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05.43.1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60732219.A.E24.html

04/16 12:48, , 1F
推好心人
04/16 12:48, 1F
文章代碼(AID): #1N4G4xua (Salary)
文章代碼(AID): #1N4G4xua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