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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新工作一個星期不到就被衝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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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9(22推 3噓 22→)留言4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enny81725 (鳳兒)時間8年前 (2016/04/15 01:3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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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借友人帳號po文). 【文長,請多包涵】. 小妹目前在一家藝文空間工作,我們有畫廊、咖啡廳,是個複合式空間,正職含我共三位薪水兩萬八(未扣勞健保),月休六天. 附圖是這個月初老闆傳的新規定,但我們看了完全不知道是對是錯. http://i.imgur.com/LO6pa5c.jpg. 我們也算
(還有815個字)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yuanfeng (Syuanfeng)時間8年前 (2016/04/15 22:5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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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84-1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 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 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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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3(14推 1噓 9→)留言2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AVANA (雷瓦納)時間8年前 (2016/04/16 09: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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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就是濫用責任制 但又怎樣??. 有種你去勞工局告啊!!. 我就是吃定你們不敢告 告了被罰我又不會痛 罰則這麼輕. 我為什麼敢吃定你們??. 1.10個裡面 只有1~2個敢去告. 2.其中1~2個去告的 算我踢到鐵板 大部分事後把你叫來摸摸頭. 給你個幾千元補足你的加班費 好言慰撫打發 叫你走就
(還有45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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