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最近的派遣工看法
: 問一個問題,如果派遣可以依法轉正,
: 那麼公家單位的派遣是否也可以比照辦理?
: 有法源依據,直接轉正即可?
: 這是我看到新聞後第一個想法。
我先說明這個部分
確實裡面有滿一年轉正的條例
這條的意思是指"派遣員工滿一年即有權要求要派公司轉正"
若要派公司是政府!那要轉公務員,抱歉不可能!!
首先了解到公務員的定義!
公務員狹義來講必須經過"考試院銓敘部"核定
也就是先參加高普考,
然後經由銓敘部依照各單位需求分發,
所以不可能會有滿一年即轉公務員的情況發生!
有可能的情況:
一、
高潭市政府發包一個派遣採購案預算70萬/年
是新聞局的派遣文員,X公司已55萬得標
基本上這派遣缺是卡聘僱人員,所以時間到可以轉聘僱!
二、
高潭市政府發包2個派遣採購案,預算一樣70萬/年
但是前半年1個,後半年1個缺
而且前半年的人不得接後半年!
如此一來,兩個人合約都只有半年!
若半年後轉調到不同單位!抱歉~因為一樣經驗未滿一年~不予約聘任用
三、
網友提到的3個月一簽,這樣就不會有一年的問題
但實際上若派遣工在要派單位工作滿一年,即便3個月一簽一樣有特休
所以若3個月一簽,技術上第9月就要將派遣人員轉發到別的單位
別單位滿9個月的員工遞補這個位置!這是技術作弊
但也無不法!
總之,台灣人很聰明的,政府更聰明
尤其在壓榨勞工上更是世界的先驅!!
想技術轉公務員!!門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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