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PTT 網路電台冤? 80 張對話截圖外流

看板SYSOP作者 (點藏必須死)時間11年前 (2014/10/02 14:25), 11年前編輯推噓14(1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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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之銘言: : : 3.新聞連結: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41002/480368/ : : 4.備註: : 報導裡面帶的這張圖: http://tinyurl.com/ksl9j6j : PTT radio粉絲團的網管就現在所知,有kinple與allyours. : 而這張圖裡面的網管說之後由kinple執行後續, : 正常論,那也就是說接洽的是kinple以外的網管... : 所以對廠商報價NT.6,500的那個人是...?? 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雖然鄉民不太在意證據,只是選邊站 以下是金寶的告白 =================================================================== 1. 這兩筆錢我是有收下的。 之前廠商跟網管洽談,然後他把這個東西pass給我執行, 事後廠商跟我要帳號,有人要贊助費用,所以我就給他了。 為什麼之前沒有說有收錢? 因為那是"粉絲團"的費用,跟站方所說的"電台內容"完全沒有關係。 管理員幫忙接洽、由我來執行。 allyours也是管理員之一,我其實也不知道是哪位,但是pass給我,我會經手。 開價我是不經手的。 ====================================================================== 金寶自己都承認是他收了,推文還能繼續「搞不好錢是allyours收的」 從截圖來看,其實完全不能證明這管理員到底是誰,可能性太多了 1.其實那個人就是金寶,只是謊稱不是他來規避責任 2.其實有別的人擁有管理者權限,或擁有管理者的帳戶 3.其實那個人是allyours,幫忙金寶接洽商業行銷給金寶賺 但裡面第三點不太符合常理,如果真是allyours幫忙接單 那金寶應該早該知道站方擁有證據,何必在那邊跟著站方擠牙膏 站方透漏一點,金寶就回覆一點,早早說有收錢但卻是站方中介不就好了? 而且這中介也太佛了吧?幫忙接單但只有金寶在賺? 不管怎樣不合理,這管理員的真身是誰終究是個問號 但唯一確定的是裡面出現的mail是金寶的,而收錢的人也是金寶 目前看完感覺雙方都有不能說出來的小秘密,然後互跳恰恰探雙方底線 一邊豁出去,另一邊就跟著一起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9.23.20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YSOP/M.1412231123.A.3B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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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在幹嘛 一起在那鬧不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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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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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拿錢不做事叫贊助,但拿了錢幫忙做事就不是贊助了 不然我平常也是在贊助旁邊的便當店,我贊助他80塊,他送我個雞腿便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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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價我是不經手的<-- 那是誰喊6,500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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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可能是金寶和朋友的共用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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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篇還稍微合理點 但是站方程序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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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絕對沒話說的 而且一開始說電台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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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最後又變成粉絲團 阿是當大家都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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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中文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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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方角度 電台=粉絲團 都屬於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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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按站方立場這粉絲團是官方粉絲團,但站方程序還是錯的 我一直很希望大部分人能脫離二分法的思維 站方程序錯不代表金寶收錢在PTT官方粉絲團搞行銷是對的 反之金寶收錢錯也不代表站方程序就是對的 ※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10/02/2014 14: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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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絲團算誰的還有爭議哩 你等號下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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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Q 很明顯的認為都是站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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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像在對線 慢慢農兵等出裝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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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方角度 掛著PTT三個字的 都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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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現在金寶要告了 讓法官去認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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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鄉民還是要追著程序有問題這點猛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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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了 不然就讓站方這樣輕易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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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FB一堆粉絲團 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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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例子證明不想看的就絕對不會看,講幾次都沒用 私自使用偷掛名跟正式官方授權合作完全是兩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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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SLOW舉的PTT臭豆腐例子就不錯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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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紀錄管理者不知道? 沒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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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撈資料給蘋果 不就本來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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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絲團不就說官方唯一授權粉絲團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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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NO 粉絲團寫什麼是一回事 金寶一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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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文就有點名OKCOOL說他否認這是PTT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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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10/02/2014 14: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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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錢是金寶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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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OKCOOL裝死不說話 就變成現在這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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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 只好上法院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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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懷疑你有沒有清楚金寶在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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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確定你根本沒打算看我在說什麼 價錢誰談的是問號,但收錢辦事的人很明確 ※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10/02/2014 14: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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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說是贊助啊 他收下不是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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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錢不辦事叫贊助,拿錢指定辦事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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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金寶講的 事情辦完了 他才知道有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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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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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還可以推說不知道,那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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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誰跟廠商漫天開價的 這個很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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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理由太牽強了,兩造對話金寶不可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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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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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邊都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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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這兩條加起來多少? 我還是一個月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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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萬好了 拿了我也不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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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政策部的只是避嫌(還沒避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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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一個電台花多少時間 拿了這兩條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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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啊,未經金寶同意公開對話訊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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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一定要跟酬庸一樣加入選舉陣營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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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違反個資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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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CK 這跟政府高官轉任企業董事有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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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亂拔亂搞 出來道歉深表遺憾 你KMT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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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哪裡不合常理? A接洽 當然認為站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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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兩邊都有瑕疵 一句你很遺憾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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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又說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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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下面的新證據,接洽的人很可能是kinple自己 除非他能解釋kinple@gmail.com收發信件的人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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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 站方把證據都公開阿 講那些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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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在意證據啊…請站方提出可以關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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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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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管理員有誰 他接CASE下來 然後給KP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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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完跟你說你不行喔 不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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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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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齣戲兩方真的開始在比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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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10/02/2014 15: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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