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為何PTT某些站可以被告自己當法官?
簡單說明兩件事情雖然都跟我無關
01. 鄉民是對的
02. 不是對的是不是鄉民
※ 引述《privateeyes (無)》之銘言:
> 鄙人最近遇到了這個現象
> 求助無門
> 只會被一堆人酸說本來就是這樣
> 不懂為什麼.....自己去問資深板友
>http://www.ptt.cc/bbs/C_CenterWork/M.1381065294.A.2E8.html
L #1IKM9EBe (C_CenterWork)
> 這是我的申訴案
目前主要的區別在於實體法用年計算周期
虛體法暫時以time stamp為計算單位 每秒為周期 一年以八六四零零計算
> 但我的問題是初級地方法院
這部分請參考其他資深前輩的三級三省...三審定讞以及非常處理部分 要件 無效等章節
> 也就是SuckcomicBM這一個申訴板>
> 鄙人此次遇到的現象是
> Suckcomic板兩位板主(J大和K大)判決&處置不適當
用簡單的比喻是中央地方以及政務事務的四象限[此學說未被ISO承認請勿飲用]
中央 地方
˙
政..........................
務..........................
˙
˙
事..........................
務..........................
˙
˙
> 站內信要求溝通後
> 他們倆位只是敷衍了事,完全不把我的請求聽在內
根據站內信不公開的原則無法回應
根據程序條例第#13點[已廢除]
請洽站務人員處理
> 並請我到SuckcomicBM 進行申訴,方符合程序
> 但鄙人發現SuckcomicBM 板主就是他們自己兩位J大和K大
> 我認為不合裡因此直接大大越級到PTTLaw申訴
> 去信告知鄙人已經申訴完畢
> 沒想到兩位板主J大和K大卻又說
> 這不符合程序,亂申訴人家不會理你,請勿亂申訴
> 要我到SuckcomicBM申訴才符合程序
> 好吧....我照他們說的做了
> 結果.........
對不起他們不是法官 不過他們沒有迴避 迴避的意思是 法官必須自行 迴避
但不是強制回避
--
[以下部分請閱讀內信 內文包含程式碼請勿相信你看見的一切閃爍文字包含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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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自己是被告
他們自己也是法官
******************************
被告兼任法官,他們的判決完全在包庇自己
不斷為自己找理由
> 我稍微往前爬文才發現過往就有很多這種現象出現了
> 現在我正努力上訴這個案子
> 並希望讓大家正視被告兼法官這種荒謬的司法行為
> 結果沒想到這群"PTT鄉民的正義"可以組1985聯盟批鬥國軍的陋病(軍審袒護軍官)
> 而對自己PTT站內同樣的現象
> "PTT鄉民的正義"卻視而不見,說這是正確的,不懂去問資深板友
請定義何謂正義
請定何謂鄉民 何謂酸民何謂選民
試論民貴君輕並加以論述 無預設正反方都可結辯
> 我想請問站方這種現象合理嗎?
> 兼任 A板 與 A板之申訴板 兩板板主
> 但是若 A板之申訴板的板主(=法官)
> 他自己就是被申訴的被告時
> 是不是應該主動迴避,另外找人做法官審判?
> 司法官被起訴後,豈有自己當法官審判自己的道理?
> 鄙人主張
> 應該將"各板"的經營權
> 與"各板之申訴板"的審判權
同意對方辯友以上的寶貴意見
將研擬劃分 執行單位 經營單位 平行協商
提議 版主不具備當然權利或是不當利益反還以及無權代理
> 也就是有xxx板和xxxBM板
> 這種類型制度設計的板
> 經營權和審判權應當分離
> 才能讓PTT的法律更公正
> 而不是變成獨斷的球員兼裁判、被告兼法官
> 不知站方對於此見解有何看法
> 還是說..........
> 這種意見不合本板板規,不能於此發言提出?
以上意見僅以本人立場不代表任何公開官方的聲明
所有回信請勿再把信箱塞滿ORZ 我也只有兩百封信可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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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6 篇):